▲女學生示意圖,非文中當事人。(圖/翻攝自網路)
社會中心/宜蘭報導
宜蘭一名國三女生與代課體育老師師生戀。校方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後認定兩人戀情,體育老師因違反教師倫理和專業予以解聘,國三女生則進行輔導。
體育老師約30歲,長相英俊,在學生之間人緣甚佳。國三女生則出身單親家庭,值15歲荳蔻年華卻鬱鬱寡歡。體育老師對國三女生原本只是輔導關心,不料卻演變成男女戀情。女學生父親去年10月間注意到女兒舉止異常,跟監後發現她跟老師談戀愛,隨即向校方舉報。
依據法律,體育老師與未成年的國三女生若有性行爲,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因爲男女雙方都說沒有性行爲,女學生也不到醫院做檢驗,所以體育老師目前得免於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