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外送員偷吃女同事「壞壞到一半正宮打來」 小三下場慘了

已婚外送員偷吃女同事「壞壞到一半正宮打來」,小三下場慘了。(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女外送員與已婚男同事發生不倫戀,2人於交往期間幾乎天天發生關係,其中1次還是在正宮打電話給人夫時發生,正宮偶然發現2人曖昧對話,甚至以公婆相稱,氣得警告對方,但小三仍死性不改,因此向她提告求償100萬元,法官判小三應賠40萬元,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人妻控訴丈夫與小三皆從事外送業務,2人自去年7月起,幾乎每天都在住處發生性行爲,她在去年11月間偶然發現丈夫與小三互稱老公、老婆,且傳送超出一般友誼關係的訊息,她已於去年12月間聯繫小三,希望對方不要再與丈夫交往,但對方承諾後卻繼續與丈夫聯絡且互贈禮物,因此氣得向小三提告求償100萬元。

小三辯稱,人妻應舉證證明她明知人夫爲有配偶之人且發生性行爲,2人對話內容及互贈禮物未逾越一般社交倫常。且人妻並未對丈夫提出損害賠償訴訟且已原諒對方,賠償範圍應扣除人夫之部分。

人夫於出庭時證稱,2人自去年7月起至11月中發生多次性行爲,其中1次是在去年7、8月間妻子打電話給他時,他有告訴小三是太太打來的;今年1月中小三回國後,打電話叫他去拿禮物,她有主動親自己。

法官勘驗2人通訊軟體LINE對話記錄內容,人夫曾傳跳蛋商品購買連結給小三,小三則回覆「老公好好休息」、「老公壞壞」的貼圖,顯見2人並非一般正常友誼關係。再者,人妻於去年12月已告知小三不要再與人夫聯絡,小三卻在今年2月和人夫見面且親吻。

法官認爲小三明知人夫爲有配偶之人,卻仍與其交往及發生性行爲,確實已侵害人妻的配偶權,造成其精神上痛苦,審酌情形及侵害之情節、時間長短、人妻婚姻狀況、育有子女及其所受精神上痛苦之程度等一切情狀,判小三應賠償4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