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牀戰未成年小三還產子 「口頭說過離婚」被打臉
▲已婚男熱戀未滿18歲小三,竟讓其懷孕還產下一子。(圖/達志/示意圖)
桃園一名袁姓已婚男子又和未滿18歲的少女熱戀,並進一步成爲男女朋友、多次約會還發生性關係,意外讓少女懷孕後產下一子,遭妻子控告妨害家庭,雖然他辯稱曾經說過要離婚,但因未走法定程序,婚姻關係依然存在,仍被判7個月有期徒刑。
據判決書,袁男無視婚姻關係,與未成年少女交往,還多次在公司宿舍幽會,併發生性關係,後來少女發現月經一直沒來,就醫後發現自己真的懷孕,便收到「我懷孕了,怎麼辦?」的微信訊息,被妻子發現後挨告。
袁男事後辯稱,他曾經明白告訴妻子要離婚,所以纔會跟少女交往。不過桃園地院法官認爲,離婚要雙方同意且有2人以上之證人簽名,並向戶政機關登記纔有效力,僅一方以口頭方式稱要離婚並不具離婚效力,因此袁男與妻子的婚姻關係仍存在,而他與少女至少發生2次性關係,審結依妨害家庭罪判處他應執行7個月有期徒刑,少女部分由少年法庭另外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