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防疫新規 工作生活分艙分流

苗栗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21日表示,針對京元外籍移工轉移至造橋人力仲介公司宿舍,所有確診移工的房間都必須由專業清潔公司消毒後,靜置24小時才能重新入住。(苗栗縣政府提供)

日前苗栗電子廠移工羣聚感染震驚一時,爲促使聘有移工的僱主加強落實防疫工作勞動部已修訂相關僱主聘僱移工的指引,明定僱主應辦理措施建議事項,包括疫情期間移工的工作區及生活區應分艙分流限期未改善將依《就業服務法》處最高新臺幣30萬元罰鍰。

勞動部長許銘春昨表示,基於近期苗栗縣移工羣聚感染案件,勞動部再強化移工工作及生活住宿管理,已修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僱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因應,要求僱主徹底落實。

強制規範部分,包括移工的工作區及生活區應分艙分流、同產線工應住宿同一地點洗衣等公共區域應分時段使用、不同僱主的移工不得混住、公共區域應依照住宿樓層分時段使用,每天監測移工健康,並記錄移工出入足跡與接觸史,也應備有1人1室隔離空間供快篩陽性移工使用。

建議辦理事項部分,包括調整產線人員間距運用宿舍閒置空間加大移工居住面積,以保持社交距離;另協助移工購買物品減少移工外出需求;針對有症狀的移工儘速安排篩檢,並於結果出來前預防安排居住1人1室。

許銘春指出,僱主若未依上述指引規範妥善辦理,將要求2周內限期改善,否則會立即依《就服法》第57條第9款規定,處6萬至30萬元罰鍰;對於違規情節重大者,將再針對聘僱移工名額予以廢止或不予許可;另僱主如委託仲介公司辦理移工生活照顧,若仲介公司未善盡受任防疫事務,違反防疫措施,同樣依《就服法》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