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保法修法僅全面禁獸鋏 動保團體聯合聲明籲「勿玩半套」

動保團體今天發表聯合聲明指出,傷害野生動物不只獸鋏,也應包含更具殺傷力俗稱山豬吊的金屬套索陷阱等獵具,呼籲朝野修法勿玩半套。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在本週四(11日)審查「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法中「全面禁止使用獸鋏等」,許多動保團體今發表聯合聲明指出,傷害野生動物不只獸鋏,也應包含更具殺傷力俗稱山豬吊的金屬套索陷阱等獵具,呼籲朝野修法勿玩半套。

臺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臺灣動物共生聯盟、臺灣愛狗人協會、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等今天發表聲明呼籲,朝野修法勿玩半套,傷害野生動物不只獸鋏,也應包含更具殺傷力俗稱山豬吊的金屬套索陷阱等獵具。

動保團體指出,2月15日行政院版本第十九條並未禁用山豬吊,而部分委員版本除禁用之外,並沒有禁售、製造,也未包含電商販售平臺,另現況相關罰責還是隻限於罰保育動物,動保團體呼籲應涵蓋一般野生動物,否則修法後又開一個大漏洞,動物的生存權還是受到極大威脅。

動保團體推估,以僅剩約500只珍貴的保育動物臺灣黑熊爲例,據統計近四年來共16只遇難、其中5只死亡,光去年數量更攀升高達9只,監察院也因此主動啓動調查。

該聲明指出,自2020年10月林保署消極的推行交換精準改良獵具,主要在仿造日本縮小踏板直徑預防黑熊誤踩,但其他線徑、壓力調整、限位器等改良機構實際上也無法證實能防止誤捕其他野生動物,且獵具再怎麼改良,如果沒有可落實執行管理的控管機制,勢必如同過去一樣造成動物傷亡慘況完全失控。

動保團體表示,禁止使用補獸鋏及金屬套索陷阱山豬吊等非人道、無差別捕捉陷阱器具已是全民共識,但應全面禁用、持有、販售、製造、陳列及輸出入,才能杜絕利用漏洞傷害野生動物之不法行爲。而販售禁止之陷阱管道應包含廣告、網際網路等電商平臺。

此外,依本法例外使用捕捉野生動物方式,不管農損或原民祭儀等,皆不得利用捕獲之野生動物進行宰殺、加工、販售及其他營利行爲,以杜絕利用漏洞造成野生動物傷害之不法行爲,並行商業營利之實。

該聲明強調,另違規行爲人使用之工作物、施工材料及機具,亦應納入沒入範疇,以避免違規行爲人心存僥倖,動保團體長期關注補獸鋏及金屬套索陷阱山豬吊等非人道、無差別捕捉陷阱器具對動物造成傷害,高度關注此一修法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