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萊劑「零檢出」 新北市教育局:違者最高罰160萬元
▲新北市教育局指出,1周內將與學校及食材供應商簽訂契約,未來營養午餐萊豬要零檢出。(圖/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提供,下同)
明年起國內將開放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入市場,新北市教育局指出,目前已與學校團膳業者、食材供應商日前已完成契約變更協商,率全國之先將豬肉萊克多巴胺「零檢出」納入學校午餐契約,並明訂相關細節及罰則,預計一週內完成全市學校契約變更。
萊豬議題延燒,家長們都在關心萊豬是否會進入校園、要如何阻止萊豬等問題,對此,教育局表示,9月初函令全市學校,如有使用豬肉生鮮食材,一律採用國內在地食材,並同時與學校團膳業者及食材供應商協商契約變更。11月10日教育局再次與學校團膳業者及食材供應商再次進行協商,除針對使用國產肉品之規定進行討論外,還包含相關檢驗規範、罰則規定及契約變更模式,雙方對於現行午餐契約變更內容終於取得共識。
教育局長張明文說明該契約變更內容有四大重點,包含,一、採購標的管理及品質中增列「豬肉及其再製品採用國產之產品」部分,二、罰則中增列「配送予甲方之國產豬肉及其再製品不得有混充或假冒上述產品供貨不實情節,倘經發現有混充、假冒等不當情事之一者,處以懲罰性違約金當日餐費總金額之30%。」,三、記點要項中增列「未使用國產豬肉及其再製品,或豬肉及其再製品經抽查驗出瘦肉精扣25點」、「發現國產豬肉及其再製品有混充或假冒等不當情事扣25點」,四、食品、食材檢驗項目載明「瘦肉精不得檢出」凡檢驗不合格者,即依照契約處以當日餐費總金額10%之違約金,是全國衆多縣市中,率先明確規定罰則及萊克多巴胺零檢出的縣市。
教育局表示,以目前供應量最大的學校團膳廠商計算,如供應豬肉有驗出萊克多巴胺,依照修約後的基準計算,違約金可能達55萬元,倘發生混充、假冒狀況,違約金最重可能達160萬元。另外市府爲了減少學校及廠商換約的困擾,已制定「109學年度新北市所屬學校中央餐廚服務午餐採購契約書修正對照表」範本,正式函文各校,校方與廠商簽署即可生效,教育局並督促學校於一周內完成契約變更,並要求本市團膳業者、自立廚房及美食街學校,於公告處、菜單及食材登錄平臺載明餐點所使用豬肉及豬肉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充分揭露豬肉食材來源,讓家長們共同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