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摸一下胸部! 假釋狼租屋劫財色求重刑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假釋出獄的陳姓男子涉嫌佯稱租屋,趁機以膠布矇住女房東的眼、嘴及四肢,無視女方哀求說「難道你都沒有妻女?」仍予以猥褻胸部、搜刮財物板橋地檢署2日將陳男起訴,求刑11年。

起訴書指出,陳姓男子在民國82年間因懲治盜匪條例案件遭判無期徒刑確定,96年間獲假釋出獄。今年9月間,陳男在新北巿中和地區看見出租店廣告後,多次勘查現場周圍情形,在10月1日上午8時許,打電給女房東佯稱欲租店面要做汽車零件銷售,並約好1個小時見面看屋。

陳男赴約看屋,隨身帶腰包,內有膠布、美工刀手套犯案工具,走到在最裡面的房間時,假藉房間窗簾瑕疵,把女房東騙到房裡,從後方熊抱摀住女房東嘴巴並喝令不準叫出聲音揚言只是要錢而已,不會傷害人,再以膠布矇住女房東的眼、嘴及四肢後,走到大廳關閉鐵卷門

陳男折返回房間時發現女房東在掙脫,立即將膠布重新捆綁,女方哀求說,「難道你都沒有妻女嗎?」陳男答稱,「不要囉唆,再囉唆我就將你性侵」等語並割破女方衣物,猥褻胸部、搜刮財物後離開,女房東自行脫困後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拘提陳男。

檢方偵辦時,陳男供稱是不小心碰到被害人胸部,被害人指證當時陳男有說,「要摸一下你的胸部」。板橋地檢署今天偵結,檢察官認定陳男犯案明確,審酌他在假釋期間再犯重罪,且犯行對被害人的身心造成重大傷害及陰影,依強盜及強制猥褻等罪嫌將他起訴,建請法院量處11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