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擬放寬入戶條件

11月18日,廣州發佈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公開徵求《廣州市戶籍遷入管理規定(修訂稿)》意見的公告(以下簡稱《規定(修訂稿)》),提出廣州將新增安居樂業入戶、取消積分制入戶年度名額限制、允許全日制大專學歷入戶廣州、新增投資納稅入戶等修訂內容。

此次《規定(修訂稿)》以“簡化程序、降低門檻、拓寬渠道、分類施策、入戶全覆蓋”爲目標,對入戶文件進行“五合一”整合簡化,並對入戶條件進行“二寬二增一優化”六大方面調整。

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相關負責人介紹,現行廣州市遷入戶政策體系共5份文件合計62條,修訂後整合爲1份文件合計31條,明確廣州市引進人才、政策性、積分制、投資納稅、安居樂業五種入戶類別和相應條件,力爭實現“全市通辦、全程網辦”,提高遷入戶服務效能。

廣州7區新增安居樂業入戶

考慮廣州作爲超大城市,區域人口密度區域分佈不均現象較突出,本着合理有序、漸進適度的原則,兼顧“增量”“存量”需求,廣州實施區域差別化安居樂業入戶,對“在白雲區、黃埔區、花都區、番禺區、南沙區、從化區和增城區7個行政區內,擁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且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的人員”,可申請入戶。

廣州市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所長、廣東省和廣州市房地產協會專家委副主任委員歐江波介紹,新增的安居樂業入戶可以理解成“安居”和“樂業”兩個方面,即入戶人員需同時滿足購房條件和就業繳納社保條件。

在歐江波看來,安居樂業入戶將促進廣州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戶籍制度改革帶動農村轉移人口尤其是其中的常住人口本地化,有望成爲廣州市中長期住房需求的重要支撐,將催生和激發一定的新增住房需求,包括吸引外地人才到穗就業併購房的新增需求,以及現在租住房屋的非戶籍人口購買產權住房的購房需求。

“這次廣州戶籍遷入制度修訂,是非常合理的、必要的,既契合廣州人口增長和佈局優化的實際需要,也契合廣州房地產發展形勢和佈局優化的實際需要,預期會產生多方共贏的效果。市民和市場宜理性看待這次政策修訂。”歐江波說。

安居樂業入戶條件如下:

在廣州安居樂業入戶實施區域範圍內,擁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申請將戶籍遷入廣州市,使用計劃指導類指標辦理:

(一)住宅房屋產權爲一人所有的,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

(二)住宅房屋產權爲與配偶、成年子女共有的,有產權人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所有產權人均可申請。

(三)住宅房屋產權爲兩人及以上人員共有的,須經所有產權人協商一致並公證確定其中一人申請,其他共有產權人不再適用。申請人須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

通過二手房申請安居樂業入戶,要求該住宅房屋原戶口全部遷出且3年內未用於辦理過安居樂業入戶。

市發展改革部門可根據情況適時調整安居樂業入戶條件。

取消積分制入戶年度名額限制,入戶條件簡化爲三指標

根據《規定(修訂稿)》,廣州將優化積分制入戶方式。取消積分制入戶年度名額限制,實行常態化申請,累計積分分值達到年度積分制入戶分數線即可申請入戶,並放寬積分制入戶年齡限制,申請年齡由45歲放寬至50歲。同時,廣州簡化指標條件,明確積分制入戶指標由穩定居住、穩定就業、年齡3項指標組成。

在積分制入戶分數線確定方面,廣州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廣州將以吸納更多人才爲原則,參考往年積分制入戶入圍人員的最低分數情況,綜合考慮廣州社會經濟發展對人力資源的需求,以及基本公共服務承載能力,科學合理設置積分制入戶分數線並儘快公佈。

積分制入戶條件如下: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將戶籍遷入廣州市,使用計劃指導類指標辦理:

(一)持本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

(二)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或創業,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

(三)年齡在50週歲及以下;

全日制大專學歷可直接入戶廣州

《規定(修訂稿)》提出,廣州將放寬引進人才入戶條件,全面支持高層次人才入戶(不受年齡、社保等限制)。一方面放寬年齡限制,博士、碩士、本科入戶年齡條件均放寬5歲,其中博士由50週歲放寬到55週歲;碩士由45週歲放寬到50週歲;本科由40週歲放寬到45週歲;

另一方面降低學歷門檻,允許大專學歷入戶,需滿足具有國內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學歷,或全日制技師學校高級工班以上畢業的人員,年齡35週歲及以下,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的條件。

新增投資納稅入戶

考慮廣州外來人口超千萬,爲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爲滿足各類人羣入戶需求,《規定(修訂稿)》新增投資納稅入戶,對“在最近連續36個月內,在廣州市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累計在20萬元以上的人員”,可申請入戶。

調整後,廣州戶籍遷入將分爲引進人才入戶、積分制入戶、政策性入戶、投資納稅入戶、安居樂業入戶五個類別。

調整老年人投靠入戶、退役軍人入戶條件

《規定(修訂稿)》明確,廣州將放寬政策性入戶條件。適度放寬老年人投靠入戶限制,將投靠子女入戶需“所有子女均具有本市戶籍”條件限制,調整爲“有子女具有本市戶籍連續滿5年”。

同時完善安置入戶類人員適用範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補充“逐月領取退役金退役軍人”本人及隨調隨遷家屬入戶條件。

自2019年廣州市遷入戶政策制定實施以來,廣州市戶籍人口穩定增長、人口結構持續優化,年均戶籍遷入人口約23萬人,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進一步提升。

目前,國內除個別超大城市以外,均已全面放寬放開落戶限制。廣州市學歷入戶門檻相對較高,多樣化落戶途徑不足,尚存在較大優化調整空間。本次政策修訂將在保持現行廣州市遷入戶政策體系的基礎上進行統籌整合、優化調整,具備較強可行性。

接下來,政策修訂將進一步優化戶籍管理工作制度供給,有利於加快推進實施以人爲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讓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惠及更多來穗人員,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更好服務保障廣州高質量發展。

來源:南方+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