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放鬆港澳臺以及外籍人士限購政策

財聯社7月9日電,記者致電廣州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獲悉,7月5日起港澳臺及外籍人士購買廣州住宅,12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限購一套,12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不限購。非居住用房(寫字樓/辦公類/商鋪)不限購。按照此前規定,境外機構和個人在境內投資購買非自用房地產,應當遵循商業存在的原則,按照外商投資房地產的有關規定,申請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經有關部門批准並辦理有關登記後方可按照覈准的經營範圍從事相關業務。也就是說,境外機構和個人購買非自用商品房,必須要取得兩證,一個是《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一個是《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中要有房地產投資的營業範圍。 (上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