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調高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一人申請貸款的最高額度調整至70萬元

4月8日,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通知稱,將繳存人購買廣州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額度事項進行調整。

通知表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一人申請貸款的最高額度調整至70萬元,兩人或兩人以上購買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請貸款的最高額度調整至120萬元。

通知自2024年4月9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各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受託機構:

爲貫徹國家、省、市有關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落實大力發展綠色建築和裝配式建築的相關要求,加大對繳存人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同意,現將繳存人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額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一人申請貸款的最高額度調整至70萬元,兩人或兩人以上購買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請貸款的最高額度調整至120萬元。

二、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且所購住房爲新建一星級綠色建築或新建裝配式建築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可上浮10%。

三、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且所購住房爲新建二星及以上星級綠色建築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可上浮20%。

四、申請人同時符合我市多種可上浮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爲上限,上浮額度不重複累加計算。

五、其他貸款條件及要求依據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

本通知自2024年4月9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8日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有關事項的通知》政策解讀

現將《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依據

爲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落實大力發展綠色建築和裝配式建築的相關要求,加大對繳存人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根據《廣東省綠色建築條例》《廣州市綠色建築和建築節能管理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7〕28號)《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加快推進建築產業現代化的實施意見》(穗府辦規〔2020〕16號)的規定,制定本《通知》。

二、相關問題解答

(一)如何瞭解所購住房是否屬於星級綠色建築或裝配式建築?

繳存人購買住房時可向房地產開發企業諮詢瞭解。

(二)《通知》所述對星級綠色建築或裝配式建築貸款的額度上浮政策是否適用於購買二手房?

答:本《通知》所述綠色建築或裝配式建築貸款額度上浮適用於購買新建住房,暫不適用於購買二手房。

(三)使用組合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也能享受《通知》的額度上浮政策嗎?

答:組合貸款中屬於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的部分可以享受,屬於商業貸款的部分不屬於本《通知》規範的內容。

(四)如何理解本《通知》第一點內容?

答: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一人申請貸款最高額度由現行的60萬元提高至70萬元,兩人或兩人以上購買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請貸款的,貸款額度爲每個申請人的貸款額度之和,最高額度由現行的100萬元提高至120萬元(“70萬、120萬”以下簡稱“調整後的貸款最高額度”)。

(五)符合本《通知》第二點情形的,貸款最高額度如何計算?

答:符合《通知》第二點情形的,在調整後的貸款最高額度基礎上再上浮10%,上浮後最高額度分別爲一人77萬元、兩人或兩人以上132萬元。

舉例說明:李某和張某根據額度計算公式計算出個人可貸額度分別爲80萬元和65萬元,如二人共同購買房屋符合《通知》第二點情形的,結合一人77萬元的額度上限,其個人最高可貸額度分別爲77萬元和65萬元,兩人購買同一套住房共同申請公積金貸款時,貸款額度爲77+65=142萬元,且不能超過最高額度132萬元,故最終兩人最高貸款額度應爲132萬元。

(注意:實際業務中,最終可貸額度將結合申請人公積金繳存情況、家庭收入、購房總價款、首付比例等因素綜合計算得出。)

(六)符合本《通知》第三點情形的,貸款最高額度如何計算?

答:符合《通知》第三點情形的,在調整後的貸款最高額度基礎上再上浮20%,上浮後最高額度分別爲一人84萬元、兩人或兩人以上144萬元。

舉例說明:李某和張某根據額度計算公式計算出個人可貸額度分別爲80萬元和65萬元,如二人共同購買房屋符合《通知》第三點情形的,結合一人84萬元的額度上限,其個人最高可貸額度分別爲80萬元和65萬元,兩人購買同一套住房共同申請公積金貸款時,貸款額度爲80+65=145萬元,且不能超過最高額度144萬元,故最終兩人最高貸款額度應爲144萬元。

(注意:實際業務中,最終可貸額度將結合申請人公積金繳存情況、家庭收入、購房總價款、首付比例等因素綜合計算得出。)

(七)如何理解本《通知》第四點內容?

答:例如,李某和配偶張某有兩個未成年子女且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其購買的房屋爲新建二星級綠色建築,則李某和張某共同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最高額度可上浮30%,上浮後最高額度爲156萬元。

(八)繳存人購買符合本《通知》所述星級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的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應提供什麼資料?

提供載明綠色建築等級信息或裝配式建築信息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或預評價意見書。

(九)正在辦理過程中的公積金貸款,是否可以按《通知》政策執行?

答:如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未辦理過戶抵押,則可以向原貸款辦理網點提出按《通知》政策辦理的訴求,根據貸款辦理網點的指引進行資料修改或者撤銷貸款後重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