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收刁難2廠商工程款收賄55萬 公路總局工務員遭訴
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中和工務段魏姓工務員,涉嫌在2010年間,刻意刁難標案廠商工程款,伺機索賄50萬元;後來升任幫工程司,又在2019年間,暗示廠商自己兒子缺錢養病,藉此收賄5萬元。新北地檢署今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將魏男起訴,考量他坦承犯行並主動繳回不法所得,建請法院酌減其刑。
檢調查出,魏男2010年4月擔任工務員時,辦理一工處「臺15線關渡橋99年油漆工程」標案,負責標案履約管理、計劃書審覈、材料查驗、品質及工地稽查相關事宜,卻利用職務權限,在同年9月刁難得標廠商的第一期工程估驗款計價表,使蔡姓廠商爲求順利通過驗收,於同年10月第二期工程估驗款撥款當天,親自駕車送上50萬現金,之後三、四期和末期工程款,魏男果然迅速審覈及撥款。
2022年3月,魏男升任幫工程司,又在2017年一工處辦理「中和段107橋樑隧道結構維修補強工程」標案時,利用擔任標案監工,先主動籤辦增加預算至法定上限,隔年趁與詹姓廠商一同前往工地會勘時,暗示自己兒子近日罹患糖尿病,需要花錢購買藥物治療。詹男爲求後續審覈、驗收、請款順利,於2019年1月間,現金行賄魏男5萬元,隨即獲魏男在當月月底驗收合格,並取得結算工程款。
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中和工務段魏姓工務員,涉嫌藉監工、驗收刁難2廠商工程款收賄55萬元,遭新北地檢署起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