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出急性闌尾炎卻未要求回診 盲腸破裂而死獲償164萬

桃園醫院醫療疏失,最高法院判決賠償164萬餘元。(圖/記者賴於榛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桃園洪姓老翁8年前因腹痛衛福部桃園醫院急診,老翁隔天出院而醫院也驗出他罹患急性闌尾炎,但醫院卻疏未通知他回診,以至於他出院後第二天,盲腸炎破裂引發敗血症休克死亡。家屬起訴求償,最高法院審理後,12日判決桃園醫院須賠償家屬164萬餘元確定。

判決指出,當時70歲的洪姓老翁,在2010年4月28日晚間,因胸腹痛、冒冷汗狀況,緊急到衛福部桃園醫院掛急診。醫師當時幫老翁做了電腦斷層掃描,因初步沒有發現異常,醫師簡單處理後,第二天29日上午就讓老翁出院。

但老翁出院後第二天,同年月30日上午又因腹痛、休克,緊急送回桃園醫院,經過急救後,老翁因盲腸炎破裂引發敗血性休克死亡,家屬不滿,對桃園醫院與2位醫師起訴,求償連帶給付164萬8千餘元。一審桃園地院認定醫院、醫師均無疏失,駁回家屬請求,案件上訴第二審

二審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後卻出現逆轉判決,高院認爲桃園醫院於老翁離院2小時後,檢查得知老翁患有急性闌尾炎,但若桃園醫院有緊急通報機制,尚有機會召回病人及時治療,醫院疏未通報老翁回診,與老翁死亡有因果關係,因此改判決醫院必須負擔全部賠償164萬餘元,醫師則不用負責。案經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12日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