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草製造業電價減半調漲7% 臺電:按審議會原則實行

新電價16日上路,有醫師質疑「菸草製造業」減半調漲7%,大型醫院卻要調升14%,感嘆「救命的比不上賣煙的」。臺電強調,各業別調幅是按電價審議會決議的一致性原則,並非給予電價優惠,盼外界勿過度解讀。

經濟部日前決議產業電價調漲14%,但民生內需及景氣衰退產業凍漲或減半調漲,平均漲幅爲12.5%。

聯合報今天報導,臺灣大多數醫療院所不符合電費減免條件,電價調漲比率14%,高於產業電價平均調漲12.5%;但在臺電減免電費名單之中,赫然看到「菸草製造業」屬於可減免7%之列,看在醫師眼中,不免感嘆「救命的比不上賣煙的」。

根據報導內容,臺大家醫科主治醫師郭斐然質疑,「量販店、超商及超市都凍漲電價,還要加上菸草製品批發業、菸草製造零售業?」讓人質疑政府不忘記照顧吸菸的人,且有促銷煙品之嫌。

對此,臺電說明,經民國113年第2次電價費率審議會決議,本次電價僅調整產業用電,並以調幅14%爲原則,同時考量產業用電量及產值(銷售額)衰退情形,提供減半調整7%或凍漲的配套措施。

民生內需如食品(含加工及零售)等亦實施凍漲,臺電強調,此爲本次電價調整經審議會決議的一致性原則。

臺電進一步說,行業別100菸草製造業因符合用電衰退5%,且產值衰退未及15%,依據前述原則實行電價減半調整7%。

另外,臺電指出,454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批發業、472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零售業,因屬民生內需食品產業凍漲,均爲依照審議會原則辦理結果,並非電價優惠措施,盼外界勿過度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