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定了! 「京華城案」朱亞虎抗告失敗

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提抗告遭駁回。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地檢署偵辦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涉及的京華城容積率弊案,上月28日聲請羈押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獲准,朱抗告,臺灣高等法院認爲羈押理由不備,9日晚間發回臺北地院。但北院在10日凌晨旋即又裁定羈押禁見,朱再抗告,高院今駁回。

北院10日裁定朱再次羈押禁見的裁定書指出,朱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朱雖坦承行賄金額及範圍,但參酌卷證及共犯或證人的陳述,朱在案情中的角色尚屬有疑。裁定稱朱爲避免受到重刑,即使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翻異前詞,有事實足認朱亞虎有滅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裁定說,「京華城案」有公務員涉嫌行賄,影響國家層面深遠,應偏向於公共利益維護,有羈押朱亞虎的必要,裁定朱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朱亞虎提抗告,高院指一審考量若僅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的手段,不足以確保順利追訴,而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必要,裁定並無違誤或不當。高院認爲朱亞虎抗告無理,因此駁回,不得再抗告。

專案小組調查,朱亞虎自軍方將官退役後,曾在臺北市政府擔任兵役局長,透過軍系支持的應曉薇的引介認識沈慶京,退休後到鼎越擔任負責人,領年薪約300萬元,朱還在京華城容積率提高爲840%後,領過300萬元的積效獎金,被懷疑是行賄柯文哲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