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車過彎法官不認危險駕駛 山道猴影片曝光引熱議

李男騎乘重機壓車過彎,遭人檢舉危險駕駛。(民衆提供/孫英哲彰化傳真)

彰化1名李姓男子因騎乘紅牌大型重機車在於彰139線壓車過彎遭檢舉,被警方依「危險駕駛」開出2張罰單重罰並吊牌,李男不滿提起行政訴訟,法官認爲難以認定是危險駕駛,判決撤銷罰單,此判決引發譁然。今天李男遭舉發的影片曝光,可看到李男壓車時幾乎是膝蓋磨地過彎。彰化監理站表示,考慮提上訴。

去年2月7日,李男騎乘重機車行駛於139縣道時,於彎道兩度壓車,遭後方駕駛持錄影畫面舉發,警方開出2張「危險駕駛」罰單,並重罰1萬8000元及吊扣車牌6個月。

警方重罰引發李男不滿,並提起行政訴訟指稱,他爲求過彎穩定而「內傾姿勢過彎」,並無超速等危險駕駛,不能僅憑壓車就處罰。

被告的臺中區監理所庭訊表示,李男壓車後間隔僅1分鐘又二度壓車,右膝蓋接近道路地面,大幅度變換機車重心,易生機車失去抓地力而傾倒等危險,警方裁罰有據。

法官認爲李男雖騎乘重機於彎道時「壓車」,但是爲降低重心以利過彎,難以認定是危險駕駛,判決罰單撤銷。

李男騎乘重機過彎的錄影畫面今天曝光,引發網友熱議,從影片可看到李男二度過彎時膝蓋都幾乎要碰觸路面。

警方認爲,李男壓車後大幅度變換機車重心,易生機車失去抓地力而傾倒等危險,以他們過往舉發壓車的案例來看,與李男過彎壓車行爲並無二致,且過去發生過彎死傷的事故也幾乎都是因爲壓車行爲釀禍,不解本案的認定,且此例若開,恐將引發仿效風潮,支持監理單位上訴。

民衆說,從影片中看來,李男行駛於139線時,前後並無車流,法官可能因此認爲其壓車沒影響到他人,非危險駕駛,建議法官有空可到139線等重機出沒較多的山區道路,就可感受車輛行進中遇到機車突然高速壓車過彎是什麼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