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擔心濫用 臺大緩議役男彈性修業要點

配合大專役男就學3+1方案,臺大研擬服役彈性修業實施要點,不過今天教務會議上,學生代表擔心制度被濫用,最終校方決議「緩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配合大專役男就學3+1方案,臺大研擬服役彈性修業實施要點,將每學期修課學分上限由25學分放寬至31學分。不過今天教務會議上,學生代表擔心制度被濫用,最終校方決議「緩議」。

政府去年底宣佈「強化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方案」,規定民國113年1月1日起,94年次以後出生的役男,義務役期由4個月恢復爲1年,並研議大學彈性修業制度,讓役男可在寒暑假入營,服役1年後再回大學繼續學業。

各大學近來陸續制訂要點,透過放寬學分修習等規定,役男可將學分集中在3年的學期中或寒暑假,最快可當兵1年、3年讀完大學。

臺灣大學今天召開校務會議,討論「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實施要點草案」,然而學生代表擔心,就學服役制度給予學生大量修業彈性,申請資格卻缺乏審查機制,導致僅僅「有意願」的生理男性,無須任何證明就能享受優待,制度上也無在大學期間徵召入伍的強制力,恐有被濫用的疑慮。

臺大學生會、研究生協會今天會後指出,教務處提出的要點有許多放寬措施,包括原校際選課不可修習與本校同名的課程,以及校際課程學分數不能超過總學分數1/3的規定;暑期課程可不受開課最低人數限制,教育部還會補助開班所需學分費的差額,大學更被要求媒合學生進行跨校暑修。

學生會強調,認同政府恢復一年兵役,也認可3+1方案給予修業彈性。但現行役政與學籍脫鉤的設計下,就學役男在申請時,大學無從得知申請者是否會被列入徵集對象,也無法得知役男的體位。申請者享受福利後即便沒有服役,也沒有任何懲罰機制。

學生會也擔心,表面上專爲就學役男設計的制度,卻可能被濫用,從而破壞原有的修業規定,對生理女性也顯失公平。

對此,臺大校方今天稍晚以文字解釋,即便要點被「緩議」,但學生如要申請3+1方案,仍可依據學校既有規範申請。今日會議中進行要點修正,主要目的是配合教育部,將原本散列於既有規範中與「在學役男」身分的相關內容,改用專章載明。

臺大教務處註冊組長李宏森告訴中央社記者,這學期臺大還沒有學生申請3+1方案,有意願的學生,可循既有規章中的「特殊情況」申請,也可適用放寬學分上限等規定,因此不受影響。學生擔心的細節,會協助釐清,並反映給教育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