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法時習之丨反洗錢法完成修改 築牢金融安全“防火牆”

來源:人民網

近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反洗錢法,修訂後的反洗錢法共7章65條,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什麼是“反洗錢”?誰來負責反洗錢監督管理工作?反洗錢工作中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如何處理?一起來了解。

什麼是“反洗錢”?

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反洗錢,是指爲了預防通過各種方式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和其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性質的洗錢活動,依照本法規定採取相關措施的行爲。

預防恐怖主義融資活動適用本法;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誰來負責反洗錢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規定,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反洗錢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履行反洗錢監督管理職責。

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監察機關和司法機關在反洗錢工作中應當相互配合。

反洗錢工作中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如何處理?

第七條規定,對依法履行反洗錢職責或者義務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反洗錢調查信息等反洗錢信息,應當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依法負有反洗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履行反洗錢職責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於反洗錢監督管理和行政調查工作。

司法機關依照本法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於反洗錢相關刑事訴訟。

國家有關機關使用反洗錢信息應當依法保護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個人信息。

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監督檢查時可以採取哪些措施?

第二十二條規定,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監督檢查時,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金融機構進行檢查;

(二)詢問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要求其對有關被檢查事項作出說明;

(三)查閱、複製金融機構與被檢查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對可能被轉移、隱匿或者毀損的文件、資料予以封存;

(四)檢查金融機構的計算機網絡與信息系統,調取、保存金融機構的計算機網絡與信息系統中的有關數據、信息。

進行前款規定的監督檢查,應當經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設區的市級以上派出機構負責人批准。檢查人員不得少於二人,並應當出示執法證件和檢查通知書;檢查人員少於二人或者未出示執法證件和檢查通知書的,金融機構有權拒絕接受檢查。

金融機構發生大額交易時如何處理?

第三十五條規定,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執行大額交易報告制度,客戶單筆交易或者在一定期限內的累計交易超過規定金額的,應當及時向反洗錢監測分析機構報告。

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執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制定並不斷優化監測標準,有效識別、分析可疑交易活動,及時向反洗錢監測分析機構提交可疑交易報告;提交可疑交易報告的情況應當保密。

客戶不配合盡職調查,金融機構可以怎麼做?

第三十八條規定,與金融機構存在業務關係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金融機構的客戶盡職調查,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準確、完整填報身份信息,如實提供與交易和資金相關的資料。

單位和個人拒不配合金融機構依照本法採取的合理的客戶盡職調查措施的,金融機構按照規定的程序,可以採取限制或者拒絕辦理業務、終止業務關係等洗錢風險管理措施,並根據情況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有關部門開展反洗錢調查可以採取哪些措施?

第四十四條規定,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設區的市級以上派出機構開展反洗錢調查,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詢問金融機構、特定非金融機構有關人員,要求其說明情況;

(二)查閱、複製被調查對象的賬戶信息、交易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

(三)對可能被轉移、隱匿、篡改或者毀損的文件、資料予以封存。

詢問應當製作詢問筆錄。詢問筆錄應當交被詢問人覈對。記載有遺漏或者差錯的,被詢問人可以要求補充或者更正。被詢問人確認筆錄無誤後,應當簽名或者蓋章;調查人員也應當在筆錄上簽名。

調查人員封存文件、資料,應當會同金融機構、特定非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查點清楚,當場開列清單一式二份,由調查人員和金融機構、特定非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一份交金融機構或者特定非金融機構,一份附卷備查。

反洗錢工作中,金融機構出現哪些情形會被罰款?

第五十三條規定,金融機構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設區的市級以上派出機構責令限期改正,可以給予警告或者處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或者逾期未改正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開展客戶盡職調查;

(二)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

(三)未按照規定報告大額交易;

(四)未按照規定報告可疑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