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監受刑人遭凌虐致死 被告6人起訴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去年10月中旬發生一起監所管理員聯合受刑人一同虐待陳姓受刑人致死的案件,6名被告20日均依凌虐人犯致死、僞造文書等罪嫌遭到檢方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去年10月中旬發生一起監所管理員聯合受刑人一同虐待陳姓受刑人致死的案件,20日被告的李姓、邱姓管理員及劉姓、蕭姓、蔣姓、黃姓受刑人,均依凌虐人犯致死、僞造文書等罪嫌遭到檢方起訴,其中在押的4名嫌犯怕有串供之虞法院裁定續押。
據瞭解,去年10月17日晚間李姓監所管理員在交班點名時,因爲不滿陳姓受刑人踹門發出吵鬧聲響,並指示蔣男將他帶至監獄角落,監視器拍攝不到的區域,任由蔣姓、黃姓、劉姓受刑人強行對陳男上手銬並將自備的安全帽在護目鏡處貼滿膠帶,強行戴在陳男頭上剝奪其行動自由。
隨後嫌犯輪番對陳男施以拳打腳踢、辱罵髒話,更以裝滿冰塊的咖啡澆淋在陳男身上對他加以虐待,導致陳男脾臟嚴重破裂、肋骨骨折及身體多處瘀青,陳男因爲傷勢疼痛難耐,回房後發出嘔吐、呻吟聲,卻仍多次被嫌犯命令「坐好」,隨後陳男因精神委靡且生理數據異常被送醫急救,於晚上10時20分左右不治死亡。
雄檢起訴指出,雄監的2名管理員未曾詢問陳男的傷勢或是否需要相關醫療救治,導致延誤陳男救治的黃金時間,更沒有在職務上職掌的「雄監場舍日夜勤日夜勤值勤人員聯繫簿」、「戒護科舍房日誌」、「雄監夜勤舍房值勤日誌簿」等公文書上如實記載有關陳男遭到凌虐的種種事項,而是任由陳男遭到凌虐致死。
雄檢偵查發現,李男等6名嫌犯,爲了隱匿凌虐事件的犯行,互相串通,捏造事實,將責任推給死者,僞造陳男有攻擊他人等不實紀錄,並在偵查期間否認犯行,毫無悔意,已建請法官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