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殘砍殺鄰居夫妻!檢方:無教化可能性「求處死刑」

吳男刺殺樓上鄰居夫妻造成2死,檢方偵查終結依法提起公訴並求處死刑。(本報資料照)

高雄市苓雅區武廟路於去年9月發生一起兇殺案,吳姓男子疑因不滿樓上鄰居家中聲響太吵,竟持刀將羅男夫妻砍殺身亡。高雄地檢署偵查終結,認爲他已無教化可能性及必要性,犯後態度不佳,惡性重大,依法提起公訴並求處死刑。

去年9月15日上午7點多,吳姓男子持刀上樓,看見大門未關進入客廳中,看見羅妻在客廳準備帶2子上學,竟當2稚子面前,持刀砍刺羅妻,導致她身中胸、腹等5處銳力傷,刺入肺、肝等部位,致左側大量血胸、左腹部壁臟器外露而當場死亡;隨後吳男再進入主臥室,持刀砍刺未着衣物之的羅男,造成他身中胸、肩等8處銳力傷,刺入心、肺等部位,致心包填塞、左右側血胸而當場死亡。檢方歷經4個月調查,全案於今日偵查終結依法提起公訴並求處死刑。

檢察官認爲,吳男屬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定情節最重大之罪,且已無教化可能性及必要性,並考量刑法第57條各款所列情形,認他手段兇殘、泯滅人性、心性狡詐、犯後態度不佳,其惡性重大,罪無可逭,非永久與世隔絕,不足以實現正義,因此建請法院量處被告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檢方指出,吳男於案發當日清晨,羅妻正爲2子準備上學之際,未明示原因,即持預先準備刀具,進入屋內客廳,吳男當時見在場2子稚幼及天真臉龐,猶未能喚醒其良知,猛力持刀刺砍羅妻數刀,造成她倒地大量失血,而於此之際,羅男仍在房間內熟睡,對於房間外所發生之事毫無所悉,不足以對他造成任何威脅,他竟仍未停止殺意,持刀進入房內將全身赤裸、躺臥牀上的羅男猛力刺砍數刀在地,顯見手段兇殘、泯滅人性,堪認吳男行爲「直接」導致被害人死亡、且確實是蓄意爲之,當屬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定情節最重大之罪。

另外,吳男僅於初爲警逮捕時,曾口頭坦承犯行,其後歷經警、偵訊均行使緘默權,且於犯後旋即騎車逃逸且以變裝、滅證方式掩人耳目,顯見他心性狡詐、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且他毫無任何緣由,在被害人幼子面前行兇,不僅造成幼子自責心理,2子更因當場目睹殺人經過,導致身心受創,其所面臨失親之痛,凡爲人父母、子女者,均當可感同身受,吳男所爲不僅奪去被害人2人生命,更奪去數個家庭對於幸福美好未來的期待,所侵害法益至深且巨,且無可回覆。

最後,吳男均行使緘默權,也未向被害人家屬表達道歉或懺悔之意,難認其已就其錯誤行真心悔悟;佐以吳男於犯罪時年齡,縱量處無期徒刑,等他符合假釋要件得以出監,已年近90,顯無何復歸社會的更生可能性,也無教化的可能性及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