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前官員向3女索性賄賂 口交車震玩很大
▲新加坡民防部隊前總監林新邦,涉嫌向三家供應商的女高級職員索取性賄賂。(圖/取自razor.tv)
新加坡民防部隊前總監林新邦涉嫌向三家供應商的女高級職員索取性賄賂,包括口交、性交甚至車震;根據新加坡法律,收賄罪一旦成立,每項可被罰款10萬星幣(約新臺幣230萬元),或坐牢5年,或兩者並施。
媒體今年1月揭露,兩名高官因「個人行爲嚴重缺失」遭貪污調查局調查,其中林新邦(52歲)昨天正式被控10項罪狀,法官訊問後同意交保,7月再進行審前會議。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林新邦涉嫌從2010年5月到去年11月,跟三家供應商的女高層發生性關係和口交。林新邦被指在擔任民防總監期間,向三名女高層索取性賄賂,來換取他在公事上關照這些承包商,促進這些承包商的商業利益。
據貪污調查局昨天所發佈的文告指出,兩名女高層是承包商,另一人則是潛在的承包商。控狀顯示,涉案的女高層分別是Nimrod公司的總經理彭楚梅(Phang Chor Mui)、Singapore Radiation Centre部門主管李偉雲(Lee Wei Hoon)和NCS公司的業務發展主管吳卓梅(Goh Tok Mui,英文名Est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