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支付大噴發嗶出2157億 金管會祭出4大措施強化資安

▲根據金管會統計,截至今年2月底,行動支付總交易金額達2,157億元。(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紀佳妘/臺北報導

根據金管會統計,截至今年2月底,行動支付總交易金額達2,157億元。爲強化行動支付的資安風險,金管會訂定4大機制因應,包括行動裝置應用程式僞冒偵測機制、QR Code掃描支付專碼專用規範,以維護使用者權益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明天出席立法院財委會提出專題報告「我國推動行動支付的相關規範與面臨可能資訊安全風險的因應機制」,並列席備詢

根據金管會報告內容指出,隨着民衆持有手機等行動裝置普及,行動支付服務也逐漸改變消費者的支付習慣國內金融機構已推出不同態樣的行動支付服務,包括行動信用卡、行動金融卡、行動電子票證、電子支付機構實體通路支付服務(O2O)、行動收單(mPOS)等,截至今年2月底,總交易金額已達2,157億元。

爲強化金融機構辦理行動支付相關業務的資安防護,金管會表示,與銀行公會已訂定4大資安規定自律規範,首先是「金融機構提供行動裝置應用程式作業規範」,要求金融機構應建立APP發佈程序,應提醒使用者注意風險,也應建立僞冒應用程式偵測機制,以維客戶權益。

第二,「金融機構提供QR Code掃描支付應用安全控管規範」,金管會明訂QR Code訊息傳輸安全及APP設計要求、商家收款跟付款不能使用同一組QR Code ,應以「專碼專用」爲原則,而付款客戶行動裝置產生供收款單位掃描的QR Code,應限定使用時效且最多僅能使用一次,避免QR Code被攔截。

第三,「金融機構辦理行動金融卡安全控管作業規範」,金管會要求線上申辦行動金融卡時,金融機構須進行身分認證,並明訂各類行動金融卡應用範圍及交易限額,且下載個人化資料前,也要確認使用的行動裝置,爲申請人申辦時指定的行動裝置。

第四,「信用卡業務機構辦理行動信用卡業務安全控管作業基準」,金管會也要求行動信用卡的安全設計,包含訊息隱密性、訊息完整性、來源辨識性、不可重複性等,而髮卡機構應提供行動信用卡相關操作與使用說明,並在完整合約說明與行動信用卡持卡人權利義務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