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女偷吃已婚主管!嗆正宮「就是砲友關係」 判賠20萬
▲女員工跟人夫主管發生性行爲,還跟主管妻說2人是砲友關係。(示意圖/pexels)
記者劉人豪/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女子與人夫主管互傳訊息、外出喝酒,甚至還發生性行爲,主管妻得知後當面對質,女子坦承「就是砲友的關係而已」,新竹地方法院認爲女子的確跟主管發生性行爲,判女子須賠償主管妻20萬元。
判決書指出,一名陳姓女子指控,戴姓前夫與江姓女子爲同公司上下屬關係,江女明知戴男與陳女爲配偶關係,卻多次於深夜與戴男互傳訊息、外出喝酒,甚至與戴男發生性行爲至少5次,二人至2023年11月分手,陳女與戴男婚姻關係因此破裂並於2024年離婚,陳女因此失眠、憂鬱、情緒低落而有輕生傾向,求償60萬元。
江女表示,確實知道戴男爲陳女配偶,她與戴男對話僅是同事間開玩笑,造成陳女誤會,至於與戴男多次深夜互傳訊息及於下班時間喝酒,影響陳女夫妻生活深感抱歉,也曾向陳女道歉,並同意賠償20萬元。
法院勘查錄影以及對話截圖,陳女曾問「不是在一起,所以妳們只是砲友關係囉?」,江女「反正事情已經這樣那攤開簡單來說就是這樣」、「在我這裡的話我認爲就是砲友的關係而已」,認爲江女確曾與戴男發生性行爲,已逾越一般同事間往來交際程度,判江女需賠償陳女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