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長小、實驗一小、二小,七一路、北關小學等學校招生簡章
忻州市和平小學2024年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地塊一文化用地混合商業服務業用地20648.756平方米,含保留水塔1棟;
地塊二文化用地混合商業服務業用地3612.600平方米;
地塊三文化用地混合商業服務業用地30893.460平方米;
地塊四文化用地混合商業服務業用地 2501.755平方米;
地塊五文化用地混合商業服務業用地2776.677平方米;
地塊六文化用地3274.955平方米;地塊七文化用地 3305.966平方米;
根據《忻州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忻教發〔2024〕30號)、《忻州市教育局關於下達 2024年市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的通知》(忻教發〔2024〕33 號)、《忻府區教育體育局關於下達2024年中小學校招生計劃的通知》(忻府教體字〔2024〕11號)文件精神,以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爲宗旨,以有關法律法規爲依據,爲規範招生入學工作,現制定忻州市和平小學2024年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具體如下:
一、招生計劃
根據忻州市教育局忻教發〔2024〕33 號文件精神,2024年計劃招收10個班。10個班所有學生全部在借用的康樂校區就讀,待主校區增建的教學樓完工後,再返回主校區就讀。
二、招生對象
本服務區範圍內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學生。具有忻州城區戶籍(指戶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長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且戶籍住址在忻州城區學校招生總範圍內),且學生與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
三、招生原則
1.堅持依法招生的原則,規範辦學行爲,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
2.遵循“就近、劃片、免試、分配”的原則,嚴格按照市、區教育局相關文件精神和規定的招生範圍、招生計劃招生。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入學工作的相關信息,加強主管部門、學校和家庭、社會之間的相互溝通和理解,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四、工作要求
1.加強對招生工作組織的領導。學校成立了招生工作專班,吸收校領導、中層領導、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參加,書記負責指導、統籌、協調、監督招生的相關工作。教學部負責制定招生實施方案,組織執行招生工作的相關事宜。招生工作組下設報名登記組、諮詢保衛組、覈查組、後勤安保組和監督組,結合市、區招生工作要求,做到各項工作層層把關、責任到人,確保招生工作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進行。
2.實行誰主辦、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機制,嚴格規範操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嚴格工作紀律。
3.建立招生入學工作公示制度、諮詢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確保招生入學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開、過程公平、結果公正。
4.認真做好來訪接待工作。樹立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本着服務社會、服務家長、服務學生的原則,認真做好招生的來訪接待工作。
五、招生程序及步驟
一年級招生全部實行網上報名,未在忻州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系統報名、填報適齡生個人信息的學生,一律不予安排報名就學。
1.通過忻州市教育局網站窗口或手機掃描二維碼,登錄忻州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系統,填報適齡生個人信息,並上傳相關證件照片。
2.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學校招生計劃、服務範圍對適齡生個人 信息進行歸類,對接公安戶籍系統和房產管理系統進行系統比對審覈,按照招生入學條件分類、分批次向學校推送生源信息。
3.學校對系統推送的適齡生生源信息進行審覈,學校按照入學條件類別確定招生結果,以短信形式將招生結果通知家長。
4.8月23 日開始,學校陸續發放《入學通知書》。
六、時間安排
1.7月18日,通過學校網站、微信公衆號向社會公示招生範圍、招生計劃、報名條件等招生信息。
2.7月18日8:00至7月21日18:00,進行網上報名。
3.7月22日至8月7日,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對報名信息進行比對初審。
4.8月8日上午開始,家長自行登錄學校網站或公衆號掃描二維碼下載《忻州市和平小學2024年新生報名信息登記表》。
5.8月9日開始,學校對系統推送的適齡生個人信息進行面審、複審。學生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按照面審條件要求和入學服務系統短信通知的時間,攜帶所有證件材料及填寫好的《2024年新生入學報名信息登記表》到學校報名處登記面審。
6.8月18日—8月22日,相關部門覈查資料。
7.8月23日開始,學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攜帶《居民戶口本》到學校領取《新生入學通知書》。
8.9月1日正式開學,小學入學時查驗預防接種證。開學後在30天之內建立入學新生電子學籍檔案。學生因病或特殊情況不能如期辦理入學手續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山西省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其父母及其法定監護人向學校申請延期辦理入學手續,延期期限不得超過兩週,超過延期期限仍不能正常入學的,按照規定辦理休學手續。
1.請本服務區內的家長嚴格按照規定範圍和報名時間報名,過期不候,責任自負。
2.住房類型變更截止時間爲2024年7月21日,且須在報名前實際居住,學校要進行審覈並實地查看。
3.適齡兒童新生入學戶籍變更截止時間爲2024年7月21日 。
4.面審所需資料,請具體參看面審須知,屬於哪個類型,對應準備相關資料。
七、報名地點
忻州市和平小學南樓(和樂樓)一樓
八、均衡編班
所有新生實行電腦隨機編班,邀請市人大、政協領導、教育局紀檢組及相關科室、家長、新聞媒體及社會人士參加監督。
九、報名條件
第一類:戶房齊全的適齡學生
【戶口】具有忻州城區戶籍(指戶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長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且戶籍住址在忻州城區學校招生總範圍內),且學生與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
學生與父母不在同一戶籍的,需提供學生《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
【房屋】學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持有本校服務範圍內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並實際共同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小學入學報名時須在系統中填報個人信息,並上傳以下證件原件照片:《居民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系統初審通過後,由教育行政部門將適齡生信息推送到學校,家長接到學校短信通知後,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學校進行審覈。
第二類:三代同居戶的適齡學生
【戶口】具有忻州城區戶籍(指戶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長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戶籍住址在城區學校招生範圍內),且學生與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戶籍。
【房屋】父母雙方在城區均無房產或獨立固定住所、隨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務範圍內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入學報名時須在系統中填報個人信息,並上傳以下證件原件照片:《居民戶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父母雙方在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的城區內“無房證明”和居委會(辦事處)出具的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的證明。家長接到學校通知後,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攜帶入學報名系統中上傳的證件原件、複印件以及相關證明材料到學校進行審覈。
第三類:父母(法定監護人)長期外出、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適齡學生
【戶口】具有忻州城區戶籍(指戶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長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戶籍住址在城區學校招生範圍內),且學生與父母(法定監護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戶籍地址。
【房屋】學生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祖父母 (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務範圍內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入學報名時須在系統中填報個人信息,並上傳以下證件原件照片:《居民戶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父母外出工作或就業證明(父母雙方都是公派出國或支援邊疆的工作人員,須提供父母雙方工作單位證明原件;父母雙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須提供父母雙方工作單位證明原件;父母雙方都在外地務工的,須提供父母雙方外地務工依法領取的《工商營業執照》或人社部門批准簽發的《就業協議書》或《勞動(聘用)合同書》等證明和居委會(辦事處)出具的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的證明。家長接到學校通知後,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攜帶入學報名系統中上傳的證件原件和複印件以及相關證明材料到學校進行審覈。
第四類:政策性照顧對象
1.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山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等各類優撫對象教育優待政策執行。
2.市、區政府特聘、引進特殊優秀人才的子女,執行市、區政府政策規定。
3.孤兒。須提供當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4.市、區政府規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顧對象。政策性照顧對象在系統中填報個人信息,由相關單位出具相關公函或證明,到市、區教育局備案、分配。
第五類:具有忻州市城區戶籍,所居住小區已經建成並且實際入住,但未能辦理房產證書的居民子女
1.新建小區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已簽訂網籤合同、全額交款(有稅票)並實際居住的居民子女,須出具網籤合同、交全款不動產稅票、開發商交房驗收報告、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到學校審覈。
2.新建小區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無網籤合同但實際居住的居民,須出具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交全款不動產稅票、開發商交房驗收報告、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半年以上煤氣、水電費、採暖費等相關票據到學校審覈。
3.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須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租賃合同。
4.移民安置房的居民子女,須提供安置房確認表、購房收據、暖氣、煤氣及物業管理費發票。
5.居住祖宅的居民子女,由所在村委和鄉鎮辦理處逐級提供相關實際居住人員證明和房屋權屬證明。
6.單位集資房(含福利房)整體未辦理房產證的,由原產權單位出具房產所有證明、個人購房交款票據、暖氣、煤氣及物業管理費發票。
以上各類同時須提供《居民戶口簿》《出生證明》。
第六類:城區建設徵遷戶子女由忻州城區徵遷總指揮部對接教育部門提出安排意見和名單。拆遷戶子女入學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戶口簿、安置房確認表、物業收款收據和《出生證明》;孫子女(外孫子女)另外再提供父母在忻州城區的無房證明。
十、服務範圍
東起建設南路,西至牧馬路;南起利民西街,北至和平街。
附:服務區範圍示意圖
十一、如有特殊情況,要經過學校招生工作領導組、市教育局研究決定。
十二、諮詢、監督電話
1.諮詢電話:
0350-8636017
0350-8667504
2.監督舉報電話:15135002579(龐老師)
3.學校網站:https://xzshpxx.30edu.com.cn
4.微信公衆號:XZSHPXX
忻州市和平小學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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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忻州市長征小學西校區一年級招生簡章
根據《忻州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忻教發〔2024〕30號)、《忻州市教育局關於下達2024年市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的通知》(忻教發〔2024〕33號)、《忻府區教育體育局關於下達2024年中小學校招生計劃的通知》(忻府教體字〔2024〕11號)、《忻府區教育體育局關於印發 <忻州城區2024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辦法> 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2024年一年級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一、組織實施
1.成立忻州長征小學西校區招生工作領導組。
2.學校是招生工作的主體,校長是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
二、招生原則
1.堅持義務教育招生屬地管理。
2.堅持招生政策,按照“就近、劃片、免試、分配”的原則,依據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招生時間、招生方式、報名條件等分梯次進行招生。
三、招生計劃
2024年計劃按照10個班招生。
四、招生對象
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學生。
五、服務範圍
東起建設北路,西至牧馬路;南起雁門大道,北至九原街。(具體範圍圖見附件1)
六、招生程序及步驟
1. 2024年新生一年級招生全部實行網上報名。
2. 通過忻州市教育局網站窗口或手機掃描二維碼,登錄忻州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系統,填報適齡生個人信息,並上傳相關證件照片。
3.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校招生計劃、服務範圍對適齡生個人信息進行歸類,對接公安、房產部門對報名信息進行比對初審,審覈結束後,按照類別分批次向學校推送生源信息,初審時發現虛假信息的將直接列入黑名單處理。
4.學校對系統推送的適齡生生源個人信息進行面審、複審,以短信形式將招生結果通知家長。
5.8月23日開始,陸續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
6.民辦學校未被搖中且在網上報名時填報戶籍和房產信息的適齡生,可繼續參與服務範圍內公辦學校招生。
七、時間安排
(一)7月18日,學校通過校園網向社會公佈招生範圍、招生計劃、報名條件等相關招生信息。
(二)7月18日8:00至7月21日18:00,進行網上報名。(學生家長及時關注忻州市教育局網站公告)。
(三)7月22日至8月7日,教育行政部門對接公安、房產部門對報名信息進行審覈。
(四)8月9日,學校對系統推送的適齡生個人信息進行面審、複審。學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按照報名條件要求和系統發送的面審時間,攜帶所有證件材料到學校報名處面審。
(五)8月16日—22日,相關部門覈查資料。
(六)8月23日開始,學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根據學校短信通知,攜帶《居民戶口簿》到學校領取《新生入學通知書》。
八、入學條件分類及辦法
(一)戶房齊全的適齡學生
【戶口】具有忻州市城區戶籍(指戶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長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戶籍住址在城區學校招生範圍內,下同),且學生與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
【房屋】學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持有本校服務範圍內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並實際共同居住的適齡兒童。
學生與父母不在同一戶籍的,需提供學生《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下同)。
入學報名時須在系統中填報個人信息,並上傳以下證件原件照片:《居民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系統審覈通過後,由教育行政部門通過系統將適齡生信息推送到學校,家長接到學校通知後,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面審。
(二)三代同居戶的適齡學生
【戶口】具有忻州市城區戶籍(指戶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長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戶籍住址在城區學校招生範圍內),且學生與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戶籍。
【房屋】父母雙方在城區均無房產或獨立固定住所,隨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務範圍內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
入學報名時須在系統中填報個人信息,並上傳以下證件原件照片:《居民戶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父母雙方在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的城區內“無房證明”和居委會(辦事處)出具的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的證明。
家長接到學校通知後,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系統中上傳的證件原件到學校進行審覈。
(三)父母(法定監護人)長期外出、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適齡學生
【戶口】具有忻州市城區戶籍(指戶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長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戶籍住址在城區學校招生範圍內),且學生與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戶籍地址。
【房屋】學生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務範圍內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
入學報名時須在系統中填報個人信息,並上傳以下證件原件照片:《居民戶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父母外出工作或就業證明(父母雙方都是公派出國或支援邊疆的工作人員,須提供父母雙方工作單位證明原件;父母雙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須提供父母雙方工作單位證明原件;父母雙方都在外地務工的,須提供父母雙方外地務工依法領取的《工商營業執照》或人社部門批准簽發的《就業協議書》或《勞動(聘用)合同書》等證明)和居委會(辦事處)出具的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的證明。
家長接到學校通知後,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系統中上傳的證件原件到學校進行審覈。
(四)政策性照顧對象
(1)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山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等各類優撫對象教育優待政策執行。
(2)市、區政府特聘、引進特殊優秀人才的子女,執行市、區政府政策規定。
(3)孤兒。須提供當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4)市、區政府規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顧對象。
政策性照顧對象在系統專設窗口中填報個人信息,由相關單位出具相關公函或證明,到市、區教育局備案、分配。
(五)具有忻州市城區戶籍,所居住小區已經建成並且實際入住,但未能辦理房產證書的居民子女入學
1.新建小區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已簽訂網籤合同、全額交款(有稅票)並實際居住的居民子女,須出具網籤合同、交全款不動產稅票、開發商交房驗收報告、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水電暖氣煤氣物業費等相關票據,到學校審覈。
2.新建小區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無網籤合同但實際居住的居民子女入學,須出具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交全款不動產稅票、開發商交房驗收報告、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水電暖氣煤氣物業費等相關票據,到學校審覈。
3.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須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租賃合同。
4.移民安置房的居民子女,須提供安置房確認表、購房收據、暖氣、煤氣及物業管理費發票。
5.居住祖宅的居民子女,由所在村委和鄉鎮辦理處逐級提供相關實際居住人員證明和房屋權屬證明。
6.單位集資房(含福利房)整體未辦理房產證的,由原產權單位出具房產所有證明、個人購房交款票據、暖氣、煤氣及物業管理費發票。
以上各類同時均需提供《居民戶口簿》、《出生證明》。且住房類型變更截止時間爲2024年7月21日,須在報名前實際居住。
(六)城區建設徵遷戶子女入學
由忻州城區徵遷總指揮部對接教育部門提出安排意見和名單。
拆遷戶子女入學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戶口簿、安置房確認表、物業收款收據和《出生證明》;孫子女(外孫子女)另外再提供父母在忻州城區的無房證明。
8月9日開始,學校面審的具體時間通過入學系統短信發送,請各位家長嚴格按照通知的時間段來校面審,不要提前或延後。面審時均需提供學生近期《健康體檢表》。
(七)未按時在招生系統報名的學生
符合城區公辦學校報名條件的適齡生未按規定時間在忻州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系統報名、填報適齡生個人信息的學生,待招生工作結束後,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有空餘學位的學校就讀,不得擇校。
學校如有空餘學位,將接收《忻府區教育體育局關於印發 <忻州城區2024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實施辦法> 的通知》中(五)類和(六)類的學生,屆時學校將通過校園網站發佈公告。
九、建立黑名單機制
1.招生過程中,填報適齡生個人信息時上傳假戶口、假居住證、假房產證等虛假信息擾亂招生秩序的,一經查實將納入黑名單並報公安部門。公安部門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進行處置。列入黑名單的,待招生工作結束後,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有空餘學位學校就讀,不得擇校。
2.招生過程中,不法人員在微信、抖音等網絡媒體平臺上兜售入學指標擾亂招生秩序的,公安部門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調查處置。一經公安部門查實,教育行政部門將按照黑名單制度進行處理,待招生工作結束後統籌安排,不得擇校。
十、面審地點
忻州市長征小學西校區(公園街),行知樓一層。
十一、均衡編班
所有新生實行電腦隨機編班,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幹部、新聞媒體記者及家長代表參加監督。
十二、學籍建檔
一年級新生在開學後30天之內建立學籍檔案。
十三、諮詢、監督舉報電話
1. 學校諮詢電話:
0350-3022088
18335059881(王老師)
2.學校監督舉報電話:19834884353(張老師)
3.學校信訪接待室設在書記辦公室。
4.校園網站:
https://xzsczxxxxq.30edu.com.cn/
十四、其他
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如有新的招生政策和安排,學校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1.住房類型變更截止時間爲2024年7月21日,須在報名前實際居住,學校要進行審覈並實地查看。
2.適齡兒童新生入學戶籍變更截止時間爲2024年7月21日。
3.面審所需資料,請具體參看面審須知,屬於哪個類型,對應準備相關資料。
附件1:
忻州市長征小學西校區服務範圍
東起建設北路,西至牧馬路;南起雁門大道,北至九原街。
忻州市長征小學西校區
2024年7月18日
(▲上下滑動查看更多內容)
忻州市長征小學2024年招生工作實施細則
根據《忻州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忻教發〔2024〕30號)、《忻州市教育局關於下達2024年市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的通知》(忻教發〔2024〕33號)、《忻府區教育體育局關於下達2024年中小學校招生計劃的通知》(忻府教體字〔2024〕11號)、《忻府區教育體育局關於印發 <忻州城區2024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辦法> 的通知》文件精神,現制定忻州市長征小學2024年招生工作實施細則。
一、招生原則
學校嚴格執行“就近、劃片、免試、分配”的原則,按照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招生時間、招生方式、報名條件等進行招生。
二、招生計劃
12個班,每班45人,共計540人。
三、招生對象
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學生
四、服務範圍
東起七一北路,西至建設北路;南起雁門大道,北至梨花街。
(具體範圍圖見附件)
五、招生程序及步驟
2024年新生一年級招生全部實行網上報名。未在忻州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系統報名、填報適齡生個人信息的學生,一律不予安排就學。
1.通過忻州市教育局網站窗口或手機掃描二維碼,登錄忻州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系統,填報適齡生個人信息,並上傳相關證件照片。
2.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學校招生計劃、服務範圍對適齡生個人信息進行歸類,對接公安戶籍系統和房產管理系統進行系統比對審覈,按照招生入學條件分類、分批次向學校推送生源信息。
3.學校對系統推送的適齡生生源個人信息進行面審、複審,以短信形式將招生結果通知家長。
4.8月23日開始,學校發放入學通知書。
六、時間安排
(一)7月17日,學校通過校園網向社會公佈招生範圍、招生計劃、報名條件等相關招生信息。
(二)7月18日—21日,網上報名。
(從7月18日8:00開始,7月21日18:00截止,學生家長及時關注忻州市教育局網站公告)。
(三)7月22日—8月7日,教育行政部門對接公安、房產部門對報名信息進行審覈。
(四)8月9日開始,學校對系統推送的適齡生個人信息進行面審、複審。學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按照報名條件要求和系統發送的面審時間,攜帶所有證件材料到學校報名處面審。
(五)8月16日—22日,相關部門覈查資料。
(六)8月23日開始,學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根據學校短信通知,攜帶《居民戶口簿》到學校領取《新生入學通知書》。
七、入學條件分類及辦法
(一)戶房齊全的適齡學生
【戶口】具有忻州市城區戶籍(指戶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長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戶籍住址在城區學校招生總範圍內。下同),且學生與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
【房屋】學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持有本校服務範圍內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並實際共同居住的適齡兒童。
學生與父母不在同一戶籍的,需提供學生《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下同)。
入學報名時須在系統中填報個人信息,並上傳以下證件原件照片:《居民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系統審覈通過後,由教育行政部門通過系統將適齡生信息推送到學校,家長接到學校通知後,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面審複審。
(二)三代同居戶的適齡學生
【戶口】具有忻州市城區戶籍(指戶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長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戶籍住址在城區學校招生總範圍內),且學生與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戶籍。
【房屋】父母雙方在城區均無房產或獨立固定住所,隨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務範圍內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
入學報名時須在系統中填報個人信息,並上傳以下證件原件照片:《居民戶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父母雙方在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的城區內“無房證明”和居委會(辦事處)出具的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的證明。
家長接到學校通知後,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攜帶入學報名系統中上傳的證件原件到學校進行審覈。
(三)父母(法定監護人)長期外出、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適齡學生
【戶口】具有忻州市城區戶籍(指戶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長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戶籍住址在城區學校招生總範圍內),且學生與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戶籍地址。
【房屋】學生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務範圍內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
入學報名時須在系統中填報個人信息,並上傳以下證件原件照片:《居民戶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父母外出工作或就業證明(父母雙方都是公派出國或支援邊疆的工作人員,須提供父母雙方工作單位證明原件;父母雙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須提供父母雙方工作單位證明原件;父母雙方都在外地務工的,須提供父母雙方外地務工依法領取的《工商營業執照》或人社部門批准簽發的《就業協議書》或《勞動(聘用)合同書》等證明)和居委會(辦事處)出具的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的證明。
家長接到學校通知後,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攜帶入學報名系統中上傳的證件原件到學校進行審覈。
(四)政策性照顧對象
(1)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山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等各類優撫對象教育優待政策執行。
(2)市、區政府特聘、引進特殊優秀人才的子女,執行市、區政府政策規定。
(3)孤兒。須提供當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4)市、區政府規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顧對象。
政策性照顧對象在系統中專設窗口填報個人信息,由相關單位出具相關公函或證明,到市、區教育局備案、分配。
(五)具有忻州市城區戶籍,所居住小區已經建成並且實際入住,但未能辦理房產證書的居民子女入學
1、新建小區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已簽訂網籤合同、全額交款(有稅票)並實際居住的居民子女,須出具網籤合同、交全款不動產稅票、開發商交房驗收報告、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水電暖氣煤氣物業費等相關票據,到學校審覈。
2、新建小區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無網籤合同但實際居住的居民,須出具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交全款不動產稅票、開發商交房驗收報告、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水電暖氣煤氣物業費等相關票據,到學校審覈。
3、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須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租賃合同。
4、移民安置房的居民子女,須提供安置房確認表、購房收據、暖氣、煤氣及物業管理費發票。
5、居住祖宅的居民子女,由所在村委和鄉鎮辦理處逐級提供相關實際居住人員證明和房屋權屬證明。
6、單位集資房(含福利房)整體未辦理房產證的,由原產權單位出具房產所有證明、個人購房交款票據、暖氣、煤氣及物業管理費發票。
以上各類同時均需提供《居民戶口簿》、《出生證明》。且住房類型變更截止時間爲2024年7月21日,須在報名前實際居住。
(六)城區建設徵遷戶子女入學
由忻州城區徵遷總指揮部對接教育部門提出安排意見和名單。
拆遷戶子女入學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戶口簿、安置房確認表、物業收款收據和《出生證明》;孫子女(外孫子女)另外再提供父母在忻州城區的無房證明。
8月9開始,學校面審的具體時間通過入學系統短信發送,請各位家長嚴格按照通知的時間段來校面審,不要提前或延後。面審時均需提供學生近期《健康體檢表》。
(七)未按時在招生系統報名的學生
符合城區公辦學校報名條件的適齡生未按規定時間在忻州 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系統報名、填報適齡生個人信息的學生,待招生工作結束後,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有空餘學位的學校 就讀,不得擇校。
學校如有空餘學位,將接收《忻府區教育體育局關於印發 <忻州城區2024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實施辦法> 的通知》中(五)類和(六)類的學生,屆時學校將通過校園網站發佈公告。
八、建立黑名單機制
1、招生過程中,填報適齡生個人信息時上傳假戶口、假居住證、假房產證等虛假信息擾亂招生秩序的,一經查實將納入黑名單並報公安部門。公安部門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進行處置。列入黑名單的,待招生工作結束後,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有空餘學位學校就讀,不得擇校。
2、招生過程中,不法人員在微信、抖音等網絡媒體平臺上兜售入學指標擾亂招生秩序的,公安部門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調查處置。一經公安部門查實,教育行政部門將按照黑名單制度進行處理,待招生工作結束後統籌安排,不得擇校。
九、面審地點
忻州市長征小學(桃園街),二、三號教學樓一層。
十、均衡編班
所有新生實行電腦隨機編班,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幹部、新聞媒體記者及家長代表參加監督。
十一、學籍建檔
一年級新生在開學後30天之內建立學籍檔案。
十二、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組,校長任組長,吸收校領導、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參加,實行“誰主辦、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機制。加強組織管理,嚴格操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嚴格工作紀律。招生中出現的特殊情況,由學校招生領導組集體研究決定;出現的重大情況,學校不能解決,報市教育局審定。
2、建立招生入學工作公示制度、諮詢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確保招生入學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開、過程公平、結果公正。
3、加強監督。學校要加強對新生入學工作法律法規的教育和宣傳,將招生具體政策、招生計劃、服務範圍、報名條件、招生程序、監督舉報電話等信息全面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認真解答家長、社會羣衆對招生入學問題的相關諮詢,及時受理、覈實、處理社會舉報。
十三、諮詢、監督舉報電話
1、學校諮詢電話:
0350-3031910
13935033256(高老師)
2、學校監督舉報電話:
3、市教育局監督舉報電話:
0350-2022851
4、學校信訪接待室設在教導處。
5、校園網站:
http://xzczlxx.30edu.com
十四、其他
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如有新的招生政策和安排,學校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附件1:忻州市長征小學招生服務範圍圖
附件2:忻州市長征小學2024年一年級新生招生工作組織機構
1、住房類型變更截止時間爲2024年7月21日,須在報名前實際居住,學校要進行審覈並實地查看。
2、適齡兒童新生入學戶籍變更截止時間爲2024年7月21日。
3、面審所需資料,請具體參看面審須知,屬於哪個類型,對應準備相關資料。
忻州市長征小學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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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實驗小學2024年招生工作實施細則
根據《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24)7號)、《忻州市教育局關於做好 2024年普通中小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忻教發(2024)30號)《忻州市教育局關於下達2024 年市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的通知》(忻教發(2024)33號)的文件精神,現制定忻州市實驗小學2024年招生工作實施細則。
一、招生原則
學校堅持義務教育招生屬地管理,實施“公民同招”,嚴格執行“就近、劃片、免試、分配”的原則,按照區教科局下達的招生計劃、劃定的服務範圍、報名條件、報名時間等進行招生。
二、招生計劃
按照《忻州市教育局關於下達2024年市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的通知》(忻教發〔2024〕33號)文件要求,2024年我校計劃招生班級數13個。
三、服務範圍
東起七一路,西至建設路;南起匡村大后街往東延伸至七一路,北至氣象南巷。
四、時間安排
1.7月18日,學校通過校園網和微信公衆平臺向社會公佈招生範圍、招生計劃、報名條件等。
2.招生網上報名工作從工作從7月18日8:00開始,7月21日18:00截止。通過忻州市教育局網站窗口(****)或手機掃描二維碼,登錄忻州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系統,填報適齡生個人信息,並上傳相關證件照片(學生家長要及時關注忻州市教育局網站公告)。未在忻州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系統報名、填報適齡生個人信息的學生,一律不予安排報名就學。
3.7月22日至8月7日,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對報名信息進行比對初審。
4.8月9日開始,系統分批次向市直學校推送適齡生信息;8月11日開始,根據忻州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系統審覈情況,被系統推送的適齡學生,由學生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攜帶《居民戶口簿》,到學校面審處領取《忻州市實驗小學2024年新生報名信息面審表》。
5. 8月12日—8月18日,被系統推送的適齡學生的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按照面審條件要求和預約的報名時間,攜帶所有證件材料及填寫好的《忻州市實驗小學2024年新生報名信息面審表》到學校面審處登記面審、複審。
6. 8月23日起,學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接到學校發送的短信,方可攜帶《居民戶口簿》到學校領取《新生入學通知書》。
7.8月31日前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幹部、新聞媒體記者及家長代表參加,現場監督均衡編班工作,並將編班結果和教師均衡配置情況向社會公示。
8. 9月1日正式開學,入學時查驗並交回《預防接種情況審覈報告單》。
9.開學後30天之內建立入學新生學籍檔案。因病或特殊情況不能如期辦理入學手續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山西省中小學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定,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向學校申請延期辦理入學手續,延期期限不超過兩週,超過延期期限仍不能正常入學的,辦理休學手續。
五、面審地點
忻州市實驗小學北教學樓一層。
六、入學條件及報名辦法
2024年招收新生爲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學生。
第一類:戶房齊全的適齡學生
【戶口】具有忻州城區戶籍(指戶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長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戶籍住址在城區學校招生範圍內),且學生與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
【房屋】學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持有本校服務範圍內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並實際共同居住的適齡兒童。
入學報名時須在系統中填報個人信息,並上傳以下證件原件照片:《居民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系統審覈通過後,由教育行政部門通過系統將適齡生信息推送到學校,家長在接到學校通知後,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就讀學校面審。
學校面審時提供:《居民戶口簿》、《房屋產權(所有)證》或《不動產權證》、《預防接種證》、近期體檢表一份(縣級及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原件)到學校辦理。
第二類:三代同居戶的適齡學生
【戶口】具有忻州城區戶籍(指戶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長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且戶籍住址在城區學校招生範圍內),且學生與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戶籍。
【房屋】父母雙方在城區均無房產或獨立固定住所、隨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務範圍內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
入學報名時須在系統中填報個人信息,並上傳以下證件原件照片:《居民戶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父母雙方在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辦理的城區內“無房證明”和居委會(辦事處)出具的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的證明。
學校面審時提供:《居民戶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產權(所有)證》或《不動產權證》、父母雙方在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辦理的城區內“無房證明”和居委會(辦事處)出具的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的證明,《預防接種證》、近期體檢表一份(縣級及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原件)到學校辦理。
第三類:父母(法定監護人)長期外出、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適齡學生
【戶口】具有忻州城區戶籍(指戶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長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且戶籍住址在城區學校招生範圍內),且學生與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地址。
【房屋】學生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務範圍內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
入學報名時須在系統中填報個人信息,並上傳以下證件原件照片:《居民戶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父母外出工作或就業證明(父母雙方都是公派出國或支援邊疆的工作人員,須提供父母雙方工作單位證明原件;父母雙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須提供父母雙方工作單位證明原件;父母雙方都在外地務工的,須提供父母雙方外地務工依法領取的《工商營業執照》或人社部門批准簽發的《就業協議書》或《勞動(聘用)合同書》等證明)和居委會(辦事處)出具的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的證明。
學校面審時須提供:
《居民戶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產權(所有)證》或《不動產權證》、《預防接種證》、居委會(辦事處)出具的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的證明、近期體檢表一份(縣級及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原件)到學校辦理。
還須分別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父母外出工作或就業證明(父母雙方都是公派出國或支援邊疆的工作人員,須提供父母雙方工作單位證明原件;
2.父母雙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須提供父母雙方工作單位證明原件;
3.父母雙方都在外地務工的,須提供父母雙方外地務工依法領取的《工商營業執照》或人社部門批准簽發的《就業協議書》或《勞動(聘用)合同書》等證明)。
第四類.政策性照顧對象
1.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和《山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等各類優撫對象教育優待政策執行。
學校面審時須提供:學生父母是烈士、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的證明;《居民戶口簿》、《預防接種證》、近期體檢表一份(縣級及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原件)到學校辦理。
2.市、區政府特聘、引進特殊優秀人才的子女,執行市、區政府政策規定。
學校面審時須提供:學生父母是政府特聘、引進特殊優秀人才的聘書或證明,《居民戶口簿》、《預防接種證》、近期體檢表一份(縣級及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原件)到學校辦理。
3.孤兒。
學校面審時須提供:當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居民戶口簿》、《預防接種證》、近期體檢表一份(縣級及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原件)到學校辦理。
4.市、區政府規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顧對象。
學校面審時須提供:政策性照顧對象在系統中填報個人信息,由相關單位出具相關公函或證明到市、區教育局備案、分配;《居民戶口簿》、《預防接種證》、近期體檢表一份(縣級及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原件)到學校辦理。
第五類:新建小區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已簽訂網籤合同並實際入住的居民子女
學校面審時須提供:網籤合同、開發商交房驗收報告、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居民戶口簿》、《預防接種證》、近期體檢表一份(縣級及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原件)到學校辦理。
第六類:新建小區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無網籤合同但實際居住的居民子女
學校面審時須提供: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交全款不動產稅票、開發商交房驗收報告、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居民戶口簿》、《預防接種證》、近期體檢表一份(縣級及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原件)到學校辦理。
第七類: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
學校面審時須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租賃合同,《居民戶口簿》、《預防接種證》、近期體檢表一份(縣級及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原件)到學校辦理。
第八類:移民安置房的居民子女
學校面審時須提供:安置房確認表、購房收據、暖氣、煤氣及物業管理費發票,《居民戶口簿》、《預防接種證》、近期體檢表一份(縣級及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原件)到學校辦理。
第九類:居住祖宅的居民子女
由居委會統一到學校辦理。
學校面審時須提供:由所在村委和鄉鎮辦事處逐級提供相關實際居住人員證明和房屋權屬證明,《居民戶口簿》、《預防接種證》、近期體檢表一份(縣級及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原件)到學校辦理。
第十類:單位集資房(含福利房)整體未辦理房產證的居民子女
學校面審時須提供:由原產權單位出具房產所有證明、個人購房交款票據、暖氣煤氣及物業管理費發票、《居民戶口簿》、《預防接種證》、近期體檢表一份(縣級及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原件)到學校辦理。
第十一類:城區建設徵遷戶子女入學
學校面審時須提供:忻州城區徵遷總指揮部對接教育部門提出安排意見和名單、《居民戶口簿》、《預防接種證》、近期體檢表一份(縣級及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原件)到學校辦理。
七、戶籍問題
適齡兒童新生入學戶籍變更截止時間爲2024年7月21日。
八、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問題
1.新建小區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已簽訂網籤合同的,入學報名時提供網籤合同、開發商交房驗收報告、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2.新建小區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無網籤合同但實際居住的居民子女入學,提供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交全款不動產稅票、開發商交房驗收報告、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3.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須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租賃合同。
4.移民安置房的居民子女,須提供安置房確認表、購房收據、暖氣、煤氣及物業管理費發票。
5.居住祖宅的居民子女,由所在村委和鄉鎮辦事處逐級提供相關實際居住人員證明和房屋權屬證明。
6.單位集資房(含福利房)整體未辦理房產證的,由原產權單位出具房產所有證明、個人購房交款票據、暖氣、煤氣及物業管理費發票。
以上住房類型變更截止時間爲2024年7月21日,且須在報名前實際居住,學校要進行審覈並實地查看。
九、關於空餘學額招生
學校有空餘學位,可接收符合下列條件的學生入學學校沒有空餘學位,符合下列條件的學生由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分配到城區有空餘學位的學校入學。
【戶口】學生及父母持有忻州城區《居住證》(居住證明無效)。
【房屋】學生父母(法定監護人)持有本校服務範圍內《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並實際共同居住。
小學入學報名時須在系統中填報個人信息,並上傳以下證件原件照片:《居住證》、《居民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
在接到學校通知後,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攜帶在入學報名系統中上傳的證件原件到學校進行審覈。沒有空餘學額,由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分配到城區有空餘學位的學校。涉及網籤合同等類型的參照入學條件第五類執行。
十、符合下列條件的學生由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分配到城區有空餘學位的學校
【戶口】具有忻州城區戶籍,或學生及父母持有忻州城區《居住證》(居住證明無效)。
【房屋】租賃城區範圍內房管部門、企事業單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的適齡學生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城區內無房,持有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無房證明”;
2.在2024年2月29日前與房屋所有權人簽訂了“租賃住房協議”,持有市房產服務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賃證》;
3.符合“同一套房產出租前後兩家子女入學,小學必須間隔五年以上、初中間隔二年以上”的規定。
小學入學報名時須在系統中填報個人信息,並上傳以下證件原件照片:《居民戶口簿》、《居住證》、“無房證明”、“租賃住房協議”和房產服務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賃證》。
涉及新建小區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已簽訂網籤合同,現未交房而租房居住的居民子女,可提供網籤合同和開發商出具的未交房證明。
系統初審通過後,由教育行政部門將適齡生信息推送到學校家長在接到學校通知後,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帶系統中上傳的的證件原件到學校審覈。
十一、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組,校長任組長、吸收校領導、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參加,選派責任心強、素質高的人員組成專門辦事機構。責任公開,實行“誰主辦、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加強組織管理,嚴格操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嚴格工作紀律。
2. 建立招生入學工作公示制度、諮詢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確保招生入學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開、過程公平、結果公正。
3.強化宣傳和信訪接待。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間,積極做好正面宣傳,要認真解答家長、社會羣衆對招生入學問題的相關諮詢,及時受理、覈實、處理本校有關社會舉報。針對往年易發生的問題,制定招生入學工作預案,成立應急小組,加強會商協商,快速穩妥處置突發事件。
十二、諮詢、監督舉報電話
1.學校諮詢電話:130****1829 155****6666
2.學校監督舉報電話:177****9966
3.學校信訪接待室設在書記辦公室。
4.校園網站:http://sxxzsyxx.30edu.com.cn/
5. 微信公衆平臺號:忻州市實驗小學
十三、其他
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如有新的招生安排和學校新的招生信息,學校都將通過校園網和微信公衆平臺進行公佈,請家長及時查看。
忻州市實驗小學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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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第二實驗小學2024年招生工作實施細則
根據《忻州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忻教發〔2024〕30號)、《忻州市教育局關於下達2024年市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的通知》(忻教發〔2024〕33號)的精神,以有關法律法規爲依據,規範招生入學工作,現制定我校2024年招生入學工作實施細則。具體如下:
01招生計劃
根據忻州市教育局忻教發【2024】33號文件精神,2024年計劃招收15個班。
02招生對象
本服務區範圍內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生。
03招生原則
學校嚴格執行“就近、劃片、免試、分配”的原則,按照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招生時間、招生方式、報名條件等進行招生。
04 工作要求
1.加強對招生工作組織的領導。成立由校長任組長,書記、副校長任副組長,中層領導、教師代表、家長代表任組員的招生工作專班,下設諮詢組、面審組、安全應急組、後勤保障組、覈查組,結合市、區招生工作要求,做到各項工作層層把關、責任到人,確保招生工作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進行。
2.實行誰主辦、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機制,嚴格規範操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嚴格工作紀律。
3.嚴格落實《教育部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十項嚴禁”》。
4.建立招生入學工作公示制度、諮詢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確保招生入學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開、過程公平、結果公正。
5.認真做好來訪接待工作。樹立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本着服務社會、服務家長、服務學生的原則,認真做好招生的來訪接待工作。
05 招生程序及步驟
2024年新生一年級招生全部實行網上報名。未在忻州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系統報名、填報適齡生個人信息的學生,待招生工作結束後,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有空餘學位的學校就讀。
1.通過忻州市教育局網站窗口或手機掃描二維碼,登錄忻州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系統,填報適齡生個人信息,並上傳相關證件照片。
2.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學校招生計劃、服務範圍對適齡生個人信息進行歸類,對接公安戶籍系統和房產管理系統進行系統比對初審,按照類別分批次向學校推送生源信息,初審時發現虛假信息的將直接列入黑名單處理。
3.學校對系統推送的適齡生生源個人信息進行面審、複審,以短信形式將招生結果通知家長。
4.8月23日,學校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
06 時間安排
1.7月18日,學校通過校園網、微信公衆號等向社會公佈招生範圍、招生計劃、報名條件等信息。
2.7月18日-7月21日,網上報名(忻州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系統採集信息),7月18日8:00開始,7月21日18:00截止(請學生家長及時關注忻州市教育局網站公告)。
3.7月22日—8月7日,教育行政部門審覈學生信息。
4.8月8日上午開始,學校服務片區內家長(法定監護人)登錄學校網站或公衆號掃描二維碼下載打印《忻州市第二實驗小學2024年新生報名信息面審登記表》並填寫。
5.8月9日開始,學生家長(法定監護人)按照面審條件要求和短信通知的時間,攜帶所有證件材料及填寫好的《忻州市第二實驗小學2024年新生報名信息面審登記表》到學校面審處登記、面審。
6.8月10日—21日,學校進行覈實覈查。
7.8月23日,學生父母(法定監護人)按領取通知書短信提示,攜帶《居民戶口簿》到學校領取《新生入學通知書》。
特別提示:適齡兒童面審的具體日期、時間,將通過忻州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系統發送至報名時留的手機號上,家長(監護人)注意查收短信,嚴格按照通知的時間段到校面審,不要提前或延後。面審時均需提供適齡生近期《健康體檢表》。
07 面審地點
忻州市第二實驗小學教學樓一樓(七一南路66號)
08 均衡編班
所有新生實行電腦隨機編班,邀請市人大、政協領導、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及相關科室、家長、新聞媒體及社會人士參加監督。
09 入學條件分類及辦法
第一類:戶房齊全的適齡學生
【戶口】具有忻州城區戶籍(指戶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長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戶籍住址在忻州城區學校招生總範圍內),且學生與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
【房屋】學生父母(法定監護人)持有本校服務範圍內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並實際共同居住的適齡兒童。
入學報名時須在系統中填報個人信息,並上傳以下證件原件照片:《居民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系統審覈通過後,由教育行政部門通過系統將適齡生信息推送到學校,家長接到學校短信通知後,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面審。
第二類:三代同居戶的適齡學生
【戶口】具有忻州城區戶籍(指戶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長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戶籍住址在忻州城區學校招生總範圍內),且學生與父母(法定監護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戶籍。
【房屋】父母雙方在城區均無房產或獨立固定住所,隨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務範圍內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
入學報名時須在系統中填報個人信息,並上傳以下證件原件照片:《居民戶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父母雙方在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的城區內“無房證明”和居委會(辦事處)出具的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的證明。
家長接到學校通知後,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攜帶入學報名系統中上傳的證件原件、複印件以及相關證明材料到學校進行審覈。
第三類:父母(法定監護人)長期外出、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適齡學生
【戶口】具有忻州城區戶籍(指戶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長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戶籍住址在忻州城區學校招生總範圍內),且學生與父母(法定監護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戶籍地址。
【房屋】學生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務範圍內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
入學報名時須在系統中填報個人信息,並上傳以下證件原件照片:《居民戶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父母外出工作或就業證明(父母雙方都是公派出國或支援邊疆的工作人員,須提供父母雙方工作單位證明原件;父母雙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須提供父母雙方工作單位證明原件;父母雙方都在外地務工的,須提供父母雙方外地務工依法領取的《工商營業執照》或人社部門批准簽發的《就業協議書》或《勞動(聘用)合同書》等證明)和居委會(辦事處)出具的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的證明。
家長接到學校通知後,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攜帶入學報名系統中上傳的證件原件和複印件以及相關證明材料到學校進行審覈。
第四類:政策性照顧對象。
(1)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山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等各類優撫對象教育優待政策執行。
(2)市、區政府特聘、引進特殊優秀人才的子女,執行市、區政府政策規定。
(3)孤兒。須提供當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4)市、區政府規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顧對象。
政策性照顧對象在系統專設窗口中填報個人信息,需在報名系統中上傳戶口和房產信息,由相關單位出具相關公函或證明,到市、區教育局備案,由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開設綠色通道,統籌分配到實行劃片入學的公辦學校就讀。
第五類:具有忻州市城區戶籍,所居住小區已經建成並且實際入住,但未能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居民子女入學。
1.新建小區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已簽訂網籤合同、全額交款(有稅票)並實際居住的居民子女,須出具網籤合同、交全款不動產稅票、開發商交房驗收報告、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到學校審覈。
2.新建小區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無網籤合同但實際居住的居民,須出具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交全款不動產稅票、開發商交房驗收報告、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到學校審覈。
3.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須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租賃合同。
4.移民安置房的居民子女,須提供安置房確認表、購房收據、暖氣、煤氣及物業管理費發票。
5.居住祖宅的居民子女,由所在村委和鄉鎮辦事處逐級提供相關實際居住人員證明和房屋權屬證明。
6.單位集資房(含福利房)整體未辦理房產證的,由原產權單位出具房產所有證明、個人購房交款票據、暖氣、煤氣及物業管理費發票。
以上各類同時均需提供《居民戶口簿》、《出生證明》。
第六類:城區建設徵遷戶子女入學
由忻州城區徵遷總指揮部對接教育部門提出安排意見和名單。
徵遷戶子女入學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戶口簿、安置房確認表、物業收款收據和《出生證明》;孫子女(外孫子女)另外再提供父母在忻州城區的無房證明。
學校如有空餘學位,由學校主管行政部門統籌分配。
10 招生範圍
1.東起新建路,西至七一路;南起健康街(七一路至忻中西巷段)--忻中南巷,北至和平路。
2.七一路以西,臨近健康路的部隊、忻電醫院、原市醫院、電業局、五交化、糖酒公司小區適齡生。
(服務區範圍示意圖見附件)
11 溫馨提示
1.住房類型變更截止時間爲2024年7月21日,須在報名前實際居住,學校要進行審覈並實地查看。
2.適齡兒童新生入學戶籍變更截止時間爲2024年7月21日。
3.面審所需資料,請具體參看面審須知,屬於哪個類型,對應準備相關資料。
12 諮詢、監督電話
1.諮詢電話:147 3550 0121
2.舉報電話: 0350 - 2020039
3.學校網站:
https://xzdrsyxx.30edu.com.cn/
4.微信公衆號:XZSY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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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七一路小學2024年招生入學工作實施細則
根據《忻州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忻教發【2024】30號)、《忻州市教育局關於下達2024年市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的通知》(忻教發【2024】33號)、《忻府區教育體育局關於印發〈忻州城區2024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忻州市七一路小學2024年招生入學工作實施細則,具體如下。
一、招生原則
1.堅持“就近、劃片、免試、分配”的原則,嚴格按照市、區教育局相關文件精神和規定的招生範圍、招生計劃招生。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入學工作的相關信息,加強主管部門、學校和家庭、社會之間的相互溝通和理解,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生對象
本學校服務範圍內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三、服務範圍及招生計劃
1.東起七一北路,西至建設路;南起氣象南巷,北至雁門大道。
2.東起新建北路,西至七一北路;南起和平路,北至雁門大道。
(具體範圍圖見附件)
根據《忻州市教育局關於下達2024年市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的通知》(忻教發【2024】33號)文件精神,2024年計劃招收15個班。四、招生流程
2024年新生一年級招生全部實行網上報名。未在忻州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系統報名、填報適齡生個人信息的學生,一律不予安排就學。
1.通過忻州市教育局網站窗口或手機掃描二維碼,登錄忻州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系統,填報適齡生個人信息,並上傳相關證件照片。
2.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校招生計劃、服務範圍對適齡生個人信息進行歸類,對接公安、房產部門對報名信息進行比對初審,審覈結束後,按照類別分批次向學校推送生源信息,初審時發現虛假信息的將直接列入黑名單處理。
3.學校對系統推送的各類生源信息材料進行審覈備案,按照類別確定招生結果,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長錄取結果。
五、入學條件分類及錄取辦法
第一類:戶房齊全的適齡學生
【戶口】具有忻州城區戶籍(指戶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長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戶籍住址在忻州城區學校招生總範圍內),且學生與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
【房屋】學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持有本校服務範圍內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並實際共同居住的適齡兒童。
入學報名時須在系統中填報個人信息,並上傳以下證件原件照片:《居民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
系統初審通過後,由教育行政部門通過系統將適齡生信息推送到學校,家長在接到學校通知後,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學校面審。
面審時須提供:
1.《居民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2.《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3.近期體檢表一份(縣級及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原件)
4.出生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5.學生近期一寸照2張
第二類:三代同居戶的適齡學生
【戶口】具有忻州城區戶籍(指戶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長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且戶籍住址在忻州城區學校招生總範圍內),且學生與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戶籍。
【房屋】父母雙方在城區均無房產或獨立固定住所、隨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務範圍內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
入學報名時須在系統中填報個人信息,並上傳以下證件原件照片:《居民戶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父母雙方在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規辦理的城區內“無房證明”和居委會(辦事處)出具的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的證明。
系統初審通過後,由教育行政部門通過系統將適齡生信息推送到學校,家長在接到學校通知後,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學校面審。
面審時須提供:
1.《居民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3.父母雙方在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的城區內“無房證明”
4.居委會(辦事處)出具的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的證明
5.近期體檢表一份(縣級及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原件)
6.出生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7.學生近期一寸照2張
第三類:父母(法定監護人)長期外出、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適齡學生
【戶口】具有忻州城區戶籍(指戶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長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且戶籍住址在忻州城區學校招生總範圍內),且學生與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地址。
【房屋】學生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