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營警取締「違規大車」 52輛遭攔查有3輛違規超載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爲降低大型車輛肇事風險,7日在新營區復興路段規畫取締大型(砂石)車執法專案。(讀者提供/張毓翎臺南傳真)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爲降低大型車輛肇事風險,7日在新營區復興路段規畫取締大型(砂石)車執法專案,有無超載及依規定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等交通違規加強攔檢稽查,該日攔查各式大型車52輛,取締違規超載3件。
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裝載貨物超過覈定之總重量、總聯結重量者,將視超載情形處高額罰鍰及汽車違規紀錄,嚴重者可處數十萬元罰鍰,另未依規定裝設或使用俗稱「大餅」的行車紀錄器最高可處2萬4000元罰鍰,提醒大型車駕駛勿存僥倖心態。
新營警分局分局長蘇政敏說,大型(砂石)車一旦有超速、超載等交通違規態樣,極可能造成嚴重交通事故,影響交通安全甚鉅,爲確保用路人行車安全與順暢,新營警分局會不定時持續執法,請駕駛人務必遵守各項交通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