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儀女喊「不希望這麼快發生關係」 莽男憋不住下場超慘

▲男硬上心儀女,下場GG了。(圖/CFP)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林姓男子女子小美化名)有好感,2017年1月見小美因身體不舒服吃藥,就將她抱去房間休息,未料卻引起性慾進而襲胸,不顧對方推拒表示「不希望這麼快發生關係」,仍硬上得逞。後來林男刑事部分已被判刑,民事部分,桃園地院判他還要賠償對方36萬元。

依判決書提到,林男表示,對於刑事判決所認定犯罪事實意見,該案已判決確定,但認爲賠償金額過高,無法負擔,願給付20萬元。

法官審酌林男性侵小美,對對方精神上所造成痛苦,及對方原有固定工作及收入,但案發後定期醫院精神科接受治療迄今,考量雙方身分地位經濟能力等一切情狀,認請求賠償慰撫金應以36萬元爲適當,逾此範圍則屬無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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