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須交保證金引花商不滿 臺北花卉:開常董會修正

臺北花市示意圖。記者徐偉真/攝影

臺北市花綠小站花店協會今天指出,臺北花市7月起調高沒攤位的盆花乙種承銷人每月業績新臺幣1萬元,且須以現金交保證金20萬元,花商紛表不滿。

臺北市花卉公司說,已接獲業者陳情意見,預計7月11日常董會建議修正,包括現金交易不需保證金、押金維持本票和現金並行,但逾期未繳交則無法入場交易,不會直接取消承銷人資格。

臺北市資深花商告訴中央社記者,近來許多花商接獲臺北花卉產銷股份有限公司以公文通知,7月1日起逐年調高盆花乙種承銷人(無攤位)業績標準1萬元,最多至8萬元;此外,承銷保證金20萬元改以現金繳交,若沒在6月30日前完成繳交,逾期未繳者即取消盆花乙種承銷人資格,引發花商憤怒、不滿。

臺北市花綠小站花店協會榮譽理事長郭慧珊證實,確實有這件事,無法理解、感到憤怒,目前保證金20萬元是用本票方式進行,每次承銷都是從指定帳戶扣款的,試問「有多少人欠貨款沒交?」,需要改成用現金20萬元,並每月提高1萬元承銷金額,這對多數是小本經營的花商來說無法接受。

資深花商並說,7月1日起,盆花乙種承銷人發起拒繳現金20萬元保證金行動,屆時會被取消資格,自然就不會去交易,如此一來將發生三輸情況,包含臺北花市短收管理費、官股臺北市政府顏面無光,且花農的盆花沒人買,也會被退回產地受損。

臺北市市場處長陳庭輝今晚表示,盆花乙種承銷人每年調高新臺幣1萬元的業績標準原因,爲臺北市花卉公司想將小型業者做區隔,希望有規模的業者參與拍賣;另外,繳交承銷保證金20萬元部分是經董事會討論決議,藉此規定確認承銷人資格。

臺北花市總經理張堂穆說,7月11日將召開常董會,他會提議檢討,讓貨款於承銷當天繳清的人免繳20萬元現金保證金,也不必再用本票交保證金,每月業績調高部分也可檢討。

張堂穆說,這是上一屆董事會在4月做成的決議,不是本屆所爲,可能想要提高營運業績表現而爲,但是上述檢討內容,不是他一個人說了算,要經會議討論通過。

資深花商聞訊後說,7月11日已是新制上路後了,即便通過還要送董事會決議,遙遙無期;花商7月1日起拒絕繳交、不再進場交易。郭慧珊也說,將改至深坑、社子花市、一般小盤商處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