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座吳東進1億交保 大臺北瓦斯:營運正常
▲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1億交保。(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陳瑩欣/臺北報導
新光金暨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捲入《保險法》特別背信罪遭檢調約談後以1億元天價交保,由於吳東進現爲大臺北瓦斯(9908)董事長,公司趕在上午6點53分發布重大訊息,強調「報載案件非關本公司業務,本公司亦依相關法令及公司規定正常運作,不受影響。」
大臺北瓦斯董事長謝榮富今年4月14日因肝癌辭世,公司董事會因此於4月17日推選吳東進擔任董事長一職,不料就任未滿2個月,吳東進就因特別背信罪遭檢調約談,大臺北瓦斯公司依證交所規定揭露重大訊息。
依照大臺北瓦斯公司登載董事長兼職情形,吳東進目前亦是新光醫院董事長。
新光人壽經營旗下「新板傑仕堡」疑涉不法,檢調依保險法特別背信罪約談17名被告,其中6人移送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漏夜復訊,今天上午諭令吳東進以新臺幣1億元交保。
檢調指出涉於2019年到2021年間,指示新壽將「新板傑仕堡」免費給利害關係人使用,甚至由新壽負擔承租戶的裝修費,還出現單月浮報5倍早餐食材費等弊端,造成糾紛。
爲此金管會在2020年9月裁罰新壽2760萬元,並對吳東進處停職裁罰,要求停到2023年6月當屆任滿,結果發現吳東進在停止董事長職務期間,竟參加不動產相關會議,甚至下指導棋,主導公司進投資的事業進行交易,2022年3月10日金管會又對新壽追加裁罰300萬元。
不僅如此,檢調調查發現新壽還未落實不動產投資管理,將新板傑仕堡 B 棟委託利害關係人傑仕堡商旅經營管理,該商旅將 B 棟的未出租空置房間提供不特定人日租使用,並收費納爲收入,或以未收費方式出借供利害 (實質) 關係人使用,或任由利害 (實質) 關係人承租戶使用逾租賃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