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鼎盛期貨福建分公司被責令改正
中新經緯12月13日電 13日,廈門證監局網站發佈《關於對鑫鼎盛期貨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關於對李德駿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以下合稱《行政監管措施》)。
據《行政監管措施》,經查,鑫鼎盛期貨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以下簡稱“鑫鼎盛期貨福建分公司”)存在以下違規行爲:
一、任用無從業資格的人員從事期貨業務,違反了《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55號)第五十六條和《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8號)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
二、互聯網營銷及服務不規範,違反了《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55號)第五十六條和《期貨公司期貨交易諮詢業務辦法》(證監會令第202號)第三十四條的規定。
根據《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一百零九條和《期貨公司期貨交易諮詢業務辦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廈門證監局決定對鑫鼎盛期貨福建分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並根據《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辦法》將相關情況記入誠信檔案。
李德駿作爲鑫鼎盛期貨福建分公司的負責人,未按照《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02號)第四條的規定勤勉盡責,對該公司相關違規行爲負有責任。
根據《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一百零九條、《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款和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廈門證監局決定對李德駿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根據《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辦法》將相關情況記入誠信檔案。
企業網站信息顯示,鑫鼎盛期貨有限公司成立於1995年10月,現註冊資金18000萬元。公司設置經紀業務部、運營中心、合規稽覈部、信息技術部、財務管理部、人事行政部、研究發展部、機構業務部、資產管理總部、產業機構部等多個部門,在上海、廣州、南京、廈門、呼和浩特、龍巖等多個城市設立分支機構。(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