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行政園區難停車 增百機車位
新北市新店行政園區周圍機關林立,民衆洽公時,根本找不到汽車停車位,甚至連機車停車位也一位難求。(高鈞麟攝)
新北市新店行政園區周圍機關林立,民衆洽公時,根本找不到汽車停車位,甚至連機車停車位都一位難求。鑑於行政中心大樓停車位嚴重不足,當地里長建議,將自行車停車位改爲機車停車位,可紓解停車壓力。對此,新店區公所說明,已獲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預計增加100個機車停車位。
位於新店區北新路的「新店行政園區」爲全臺首例公辦都更辦理的行政園區,2020年11月落成啓用,行政大樓裡有新店區公所、新店地政事務所、新店衛生所、新店警分局等12個行政機關進駐,一旁還有新店國民運動中心,每日洽公、運動民衆熙來攘往。
記者直擊,新店行政園區旁的北新路一段88巷路幅狹隘,道路兩側畫設紅線,雖設有機車停車格,根本不敷使用,最常見的情形就是2個機車格停3輛機車,只爲了擠出一點點空間,將自己的機車塞入格里,避免違停挨罰。行政大樓停車場的機車位則是「僧多粥少」,還得排隊等待。
中興里長張正義指出,新店區行政大樓機車停車位嚴重不足,建議將原本的自行車停車位改設爲機車停車位,不但可以紓解機車族停車壓力,還可改善北新路一段88巷的交通,一舉數得。
對此,新北市警察局說明,針對申請變更使用執照及停車場自行車停車格變更爲機車停車格,因涉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須由行政園區管委會向城鄉局辦理;涉及申請變更使用執照部分,應檢附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書;變更相關設施或設備,則可依建築管理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工務局規定辦理。
新店區公所表示,公所向行政園區區權人大會提案變更,經管委會討論決議,已獲得過半數同意。將依工務局及城鄉局規定,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機車格15%設置自行車位,將保留158個自行車位,再變更其餘的150個自行車位,預計可增加100個機車停車位。
警方呼籲,至新店行政園區洽公,除園區停車場外,亦可利用臨近的馬公公園停車場,或搭乘捷運、公車等大衆運輸;爲避免並排臨停等違規行爲造成交通壅塞或事故,將持續加強巡邏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