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私大教授劈腿女學生害染皰疹 遭解聘還控告教育部下場曝
輔大1名前教授2019年遭控劈腿女學生,事後遭校方解聘,但他不符判決向法院提告,法院最後認爲一切合乎流程規定,判他敗訴。(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1名私立大學前教授2019年遭控劈腿女學生,女方還因此感染泡疹,事後將出軌事蹟公佈在網路,全案因此曝光;該校性平會依違反教師倫理將教授解聘、4年不得任教,不過教授認爲他與女方屬正常交往、無性侵事實,校方的處分過重,直呼「4年不能任教等於是封殺」,並控告教育部未盡監督責任;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校方處置全程合乎規定,判他敗訴。
1名女大生2019年2月在Dcard上發文表示,她與該校某位教授交往,但她在對方家中發現其他女子的用品,懷疑對方有其他性伴侶,而她也感染泡疹;不過該教授否認並安撫她,2人因此持續交往了3年直到她畢業,她之後意外發現對方確實有論及婚紀的正牌女友,情緒崩潰下罹患憂鬱症,最後決定告發對方。
校方接獲投訴後即組成性平會調查,認爲該教授多次與學生髮生性關係,違反教師專業倫理,通報教育部後決定解聘對方,並懲處4年內不得聘任爲教師;不過該教授認爲,他與女學生是正常交往,沒有違反對方意願,犯錯情節應該不重,並強調4年不得聘任已算是將他的職業生涯封殺,違反比例原則。
該教授認爲,該校性平會當時已確認他無性侵嫌疑,就無理由停聘,而教育部卻未盡監督責任即同意此決定,因此向法院提告;法院認爲,該校對沈男的處置全程符合相關規定,而沈男雖稱這項結果,等於讓他被封殺,但處置僅4年不得聘任,4年後就算沒人要用他,也不是這項處置效力所造成的,判沈男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