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列管違建案件破14萬 民衆抗拆出奇招 拆除大隊軟硬兼施

經公安聯合稽查小組通報,只要違反公安的案件,各機關依權責自行裁罰,拆大再依各機關訂定的優先標準,拆除相關違建。(圖/新北市政府)

工務局拆除大隊依照優先次序表,拆除各地區違建。(圖/新北市政府)

新北市幅員遼闊,人口數破400萬,工務局總列管違章建築案件數達14萬件,爲保障合法權益,工務局拆除大隊依照優先次序表,拆除各地區違建。即使民衆心知肚明,仍不願自己「財產」莫名消失,部分民衆會使出激烈或軟性手段,希望能暫停或延緩拆除。面對類似狀況,拆除大隊會先柔性勸導民衆自拆,若無法順利解決,則依法強制拆除。

關於如何認定是否屬違建,拆除大隊正工程司邱齡誼指出,拆除大隊現仍不足額,加上通報案件數量多,人力調度確實吃緊。通常先比對當時核發的使用執照竣工圖,檢視有無長高、長胖,增加樓地板面積,藉以認定是否爲違建。

邱齡誼指出,拆除違建戶時,不免遭遇民衆抗拒,過去曾有不理性民衆以車輛阻擋出入口,阻礙拆除工程執行,甚至還有民衆駛出挖土機對抗。另還有民衆依照民俗習慣,以妻子懷孕待產爲由,用「軟性」方式希望延後拆除。

邱齡誼表示,若違建戶涉及公共安全、公共衛生等必要條件,會向民衆收取拆除費用;自從收費制條例發佈後,民衆自拆率已達8成3。經公安聯合稽查小組通報,只要違反公安的案件,各機關依權責自行裁罰,拆大再依各機關訂定的優先標準,拆除相關違建。

至於拆除順序,邱齡誼說,拆除新違建仍依照優先次序表,施工中即報即拆的案件數最優先拆除,以及公安小組所提報的賭場、製毒工廠等案件,同樣列爲優先拆除。一般民衆違建案件,只能靠同仁努力說服、溝通,讓民衆自拆。

工務局長馮兆麟表示,拆除大隊在有限資源及土地內持續爲市民朋友帶來更多新冪境,而違建拆除不只在貫徹法令亦是使民衆安居樂業,排除佔用違章建築後之公有土地作效益評估進而活化,以增加民衆福祉及優化市容景觀,藉由活化都市零碎土地,提升居住環境品質,讓新北市變得更友善、舒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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