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恐怖情人下藥捆妻 違反保護令遭判刑6月

李姓男子連續3次對妻子暴力相向,法院依妨害自由等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資料照)

新北市李姓男子,質疑妻子深夜不歸,去年9月趁接送返家時,放入安眠藥物到飲料,趁熟睡將妻子五花大綁在椅子上,妻子脫困後報警,嚇得不敢同住,李男竟編造自己外出不在家,趁妻子返家收拾物品之際,再度暴力相向,隔月違反保護令鋸斷鐵欄杆騷擾妻子,士林地院依妨害自由等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18萬罰金。

李男去年9月19日,自桃園返回新北市住處,途中將不明藥物放入妻子飲料,趁藥效發作時,以束帶捆綁妻子,將手腳固定在椅子上,妻子清醒後立刻大聲呼救,李男以紗布塞入口中,過程中妻子掙脫報警。9月27日欺騙妻子人在外面,自己卻躲在家中,待妻子返家收拾物品,以手掐脖子,毆打妻子,導致妻子尿失禁,身體多處挫傷,警方協助聲請保護令,李男仍不罷手,10月初試圖割斷住宅鐵窗欄杆,侵入屋內,嚇得妻子報警求救。

李男連續2個月中,連續犯下3起暴力行爲,法官考量李男坦承犯行,態度尚可,然未與告訴人和解、調解或取得告訴人之原諒,且未對妻子爲任何損害賠償,考量3次犯行之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情節、所生危害程度,第1次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第2次再判處3月,違反保護令部分,判處有期徒刑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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