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環保稽查員收賄 遭判7年6月徒刑

陸男從2014年8月起擔任環保局環保稽查科稽查四股第五稽查分隊稽查員,負責查察新北市樹林、新莊、鶯歌及三峽區的空氣污染、水污染及噪音等公害。

2016年8月間陸男前往查察樹林某工廠後,卻與工廠負責人相約見面,騙稱工廠已遭停工,若繼續營業不僅要坐牢,且違規金額超過80萬,是否呈核裁罰全由他一人決定,並比出「1」、「0」手勢佯稱可代爲打點主管,再比「2」、「0」表示可幫忙取得許可證文件,讓工廠合法化。

李姓負責人爲了不讓工廠停工,連續兩天先後付出9萬、6萬元賄款給陸泓達,但打電話去環保局詢問卻未能過關,遂向廉政署檢舉,檢廉也在數林某連鎖咖啡店佈置重兵,全程錄下了陸男索賄的惡行惡狀。

陸男在法院審理時否認犯行,但合議庭依照李男及李男房東偷偷錄下的錄音內容等證據判定,陸男只是稽查員,並無停工及裁罰額度決定權,卻利用職務上機會向民衆詐取財物,審結後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陸男7年6個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