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務正黃柏銘 法律專欄一寫21年

新北市警察局督察室警務正黃柏銘,自大學2年級起爲《國語日報》撰寫法律教育專欄,迄今長達21年不間斷。(王揚傑攝)

新北市警察局督察室警務正黃柏銘從警已15年餘,而他另一個身分「專欄作家」,卻比他的警務生涯還更久。今年46歲的黃柏銘自就讀大學法律系時期起,每月固定爲兒童刊物《國語日報》撰寫法律教育專欄,迄今已長達21年。他擅長利用日常生活中的小故事,將法律、法條說得淺顯易懂,灌輸兒童法律常識,從小培養法治觀念。

黃柏銘回憶,2002年他還在臺北大學就讀法律系2年級,無意間在繫上公佈欄看到《國語日報》徵求法律教育專欄作家的訊息,因爲有不錯的稿費報酬,抱着姑且一試的心情投稿,竟順利入選,和他同時被選中的還有檢察官和律師,讓只是個法律系學生的他倍感榮幸與驕傲。

黃柏銘說,大學畢業後考進警大研究所並通過警察特考,開始從警生涯,也因爲當了警察,讓他接觸到法律的實務面,也有更多與青少年接觸機會,實際看到青少年真正面臨的問題,甚至誤觸法網的背後原因,這些案例都成爲他撰寫專欄的靈感及題材。

許多不法分子常利用少年犯罪,如少年槍手及詐騙集團車手等。黃柏銘舉例,前些時候「臺版柬埔寨」案震驚社會,有少年被指派去看守「豬仔」,成年罪犯利用少年不懂法律,讓少年以爲只是去顧個人,沒什麼大不了,其實已是觸法。他將這個案例導入故事,期讓兒少遠離犯罪。

黃柏銘長期在外勤單位,遇到偵辦案件的時候,總是在與時間賽跑,這時如果剛好是要交稿的時間,最怕就是編輯打電話來催稿,讓他感到分身乏術。黃柏銘說,辦案1、2天在外跟監埋伏是常有的事,但是報紙的專欄絕對不能開天窗,所以他必須利用每1分1秒可用的時間去完稿,至今他都堅持過來。黃柏銘表示,幫助小朋友建立良善守法的觀念,這是他堅持到今天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