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反對興建核廢料幹貯場 臺電懇求興建
核一廠1號機將在今年12月5日除役,今(21日)環保署召開除役計劃環評首次審查會議,但地方擔憂核廢料會無限期放在廠內,因此反對興建幹貯場等相關設施,開發單位臺電則當場向衆人「懇求」,盼各界支持興建,環評委員最後決議,要求臺電在11月底前補件再審。
臺電報告指出,核一廠除役計劃,共分4個階段,前8年是「停機過渡階段」,再來12年爲「除役拆廠階段」,接着是「最終狀態偵測階段」共3年,最後一階段是「土地復原」,約2年時間。
臺電報告,爲因應7400束用過燃料棒的高階核廢料,希望先將部分移到完工,但「水保執照」一直卡關新北市政府的一期露天干式貯存廠,等未來二期室內乾式貯存廠完工,再全部併入二期幹貯場。另外,6萬5千桶的低階核廢料,要新設焚化爐處理。
臺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認爲,臺電一期幹貯設施採露天干貯設計,有風險疑慮,希望二期室內幹貯完成後,再全部貯放。另外,除役過程長達25年,時間很長,所在位置有土石滑落狀況,接收到的迴應都是「沒有這個問題」,但實際瞭解確實有,蔡雅瀅質疑設置焚化爐的必要性。
新北市政府及石門、三芝區公所持反對意見,認爲核廢料最終處置場沒確定前,擔心核電廠內興建核廢貯存設施會無限期存放。
臺電副總蔡富豐會中「懇求一下」環評委員,希望能興建核廢料貯存設施,強調沒有興建,整個除役計劃很難推動,加上日本福島核災後,其他國家作法是儘量先把用過燃料棒運到幹貯場,否則核廢料量體大,沒有貯存設施,風險會更高。
臺電計劃中提及會產生2萬6千噸廢氣設備、5萬3千噸廢鋼材及3千噸廢電纜,合計8萬2千噸要當廢棄物做資源回收,會中被質疑,過程中是否有輻射等疑慮,這些都還要再追蹤。
環委最後決議補件再審,要求臺電補充除役期間,就各階段若遇到最惡劣的情境發生,如地震等複合式災害的因應對策及資源投入,同時也須納入國外的經驗當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