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長廷指李佳芬和卡神一起巨蛋看球 韓國瑜告不成
謝長廷指李佳芬和卡神日本一起看球遭韓國瑜告 今獲不起訴。 (圖/本報資料照)
駐日代表謝長廷去年表示,卡神楊蕙如前年跟前高雄市長韓國瑜妻子李佳芬在東京巨蛋看棒球,遭韓國瑜競選團隊提告妨害名譽。雄檢今天表示,謝長廷所言並無憑空杜撰,不予起訴。
指李佳芬和卡神看球遭韓國瑜告,謝長廷獲不起訴。(中時資料庫)
楊蕙如被控於民國107年9月6日利用網路PTT論壇,以idcc帳號發表主題「(爆卦)大阪空港疏散事件相關資訊」文章,公然侮辱外交部駐大阪辦事處及辦事處的公務員。北檢108年12月2日依侮辱公署罪起訴楊蕙如。
謝長廷去年1月7日受訪時,被問到與楊蕙如的關係,他表示,他到日本擔任駐日代表後,跟楊蕙如一年見不到兩次面,上次見到她的時候是在世界12強棒球賽,「但是那次她沒有跟我一起看棒球,她是跟韓國瑜的太太李佳芬一起看球」。
因爲當時正值總統大選期間,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陣營表示,李佳芬不知道楊蕙如在球場,謝長廷卻刻意散佈不實謠言,指因網軍案遭起訴的楊蕙如跟李佳芬曾一起看棒球,影射兩人交情匪淺,意圖使人不當選,將提告謝長廷且絕不撤告。
雄檢今天發佈不起訴處分書,內容指出,楊蕙如曾作證表示,她確實曾在觀賞世界12強棒球賽時遇過李佳芬,但兩人比賽過程完全沒有互動。楊蕙如也提供臉書發文資料及照片佐證,她確實有跟李佳芬同場觀賽。
雄檢認爲,謝長廷回答內容並非憑空杜撰,難認定有誹謗韓國瑜或散佈謠言之故意。此外,縱使楊蕙如因侮辱公署遭起訴,但共同觀賞棒球,能否認定屬於「詆譭名譽」或操弄輿論仍有疑義,即使韓國瑜不快,仍不構成違反選罷法或誹謗罪,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編輯:陳仁華)110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