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被老師體罰致頭皮骨分離 爲何體罰現象屢禁不止?
近日,頻繁爆出老師體罰學生事件,體罰帶來的惡果令人震驚。暴力行爲的直接後果就是給承受者造成身心傷害。許多孩子僅僅因爲一點輕微過失,就遭受到成人社會惡劣而又殘暴的懲罰。
河南平頂山一名9歲小學生因爲上課“講小話”,被老師體罰導致頭皮與骨骼分離。涉事教師被刑拘。
陝西一名8歲小學生因爲做題漏了個“單位”,被老師打致險些失明。涉事老師被停職。
學校體罰現象有多嚴重?
根據2007年海南大學學生的調查樣本顯示,不論是在中國的城市還是農村,體罰都十分普遍,數據顯示有60%左右的人受過體罰,其中57.8%的人受過父母體罰,66.4%的人受過老師體罰。
聯合國兒童暴力全球調研項目也曾在北京、廣東、陝西、湖北、浙江、黑龍江六省市大中專學生中,採取回顧16歲前的經歷的形式,展開兒童暴力問題調查。數據標明,69.8%的人曾在小學受到過老師的體罰,在初中受到體罰的比例則爲31%。
爲何教師體罰學生現象屢禁不止?
體罰現象的發生較爲集中於經濟欠發達地區,當教師嚴重缺編時,不得不採取拔高聘用的方式解決師資難題,如初中老師教高中,小學老師教初中,代課老師教小學。文化素質跟不上,心態上又急於求成,就很容易將壓力轉向學生的表現,如成績、班級紀律、升班升學率等。當這些指標與個人工資、獎金、提拔機會直接關聯時,很容易將小矛盾激化,升級爲體罰或肢體衝突等暴力行爲。同時,經常通過體罰手段懲戒學生的老師,往往與其較低的教學和教育水平有關,不願也無能力分析學生的身心和情感變化,缺乏有效的預警和溝通方法。
傳統的中國教育思想對“嚴師出高徒”“不打不成材”是普遍認同的。如今仍有不少家長認爲:老師打人無可厚非,只要不打得太重就行。甚至一些學生也覺得老師打自己理所當然,認爲“老師打你,是爲你好,是恨鐵不成鋼!”儘管傳統教育中的體罰也蘊涵了良好的教育目的,但沒有有效的監督,便會失之於隨意和氾濫。
好分數好名次,單一的量化指標成爲老師“體罰正當性”的保護傘,一切過激行爲在唯分數的導向或結果下變得可以接受,甚至有理可依。體罰固然不好,但可能帶來好成績,家長很可能會產生認同心理。
有些老師不知道體罰學生是違法行爲。有些家長也認爲,老師並不想故意傷害孩子,而且大多數體罰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因此,老師會在不知不覺中犯錯。對於老師體罰學生的行爲,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處罰措施,如《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都有“禁止體罰”的相關條文。情節嚴重者,會依法追究其相關刑事責任,入罪判刑。
2012年,國家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課題組對包括廣東在內的14個地區168所中小學教師的抽樣調查顯示,51.23%的教師存在心理問題,其中2.49%已構成“心理疾病”。因此,除了加強師德建設,教師們的心理健康和情緒疏導需要更加關注。想要老師們徹底遠離暴力,在選拔和考評制度上還應繼續改進。
老師體罰學生是對學生的生命權、健康權和人格權的侵犯,即使出於教育目的,也可能對孩子造成嚴重的生理、心理或情感傷害。
實在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