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牀戰太激烈!害人妻流產 丈夫「痛失骨肉」悲憤提告

▲張姓人妻外遇主管,還每週固定上摩鐵牀戰。(圖/取自pakutaso圖庫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張姓人妻不顧丈夫曾在同間公司,自2014年底外遇陳姓男主管後,不僅每週上摩鐵偷情,還疑因激烈牀戰導致6周身孕流產,豈料才隔短短3周,2人又重新續上摩鐵偷情。事情曝光後,張女丈夫得知無緣見到未出世的孩子,悲憤提告。一審時,陳姓小王被判賠20萬元,但高院審理時覺得太輕,加碼陳男須賠70萬元,並在四大報登報道歉。

根據判決書指出,張女與丈夫原先在同一間公司上班,2人2012年底結婚後育有1女,爲此,張女丈夫離職時,還委託陳男好好照顧張女。豈料陳男不僅照顧到牀上去,自2014年12月11日起多次帶張女到宜蘭鐵牀戰,且伴隨2人感情愈發濃烈,還開始就近改至林口地區摩鐵開房,每週一次。

2015年1月底時,張女不知已懷上丈夫骨肉,仍連續2天與陳男上牀激戰,直到後來同年3月9日開房後身體不適,到院檢查才知已懷孕6周,不過疑因懷孕期間激烈做愛、照顧不慎,導致胚胎髮育不全,只能在同月15日進行人工流產手術。但手術後3周,張女又開始與陳男開房牀戰,不料卻被丈夫發現,婚外情直接曝光。

▲張女丈夫得知因此與孩子天人永隔,崩潰罹患憂鬱症。(示意圖記者姜國輝攝)

當時陳男與張女丈夫簽署協議書,保證不再與張女往來,否則願接受法律最嚴厲制裁,並且登報道歉。豈料過1個月後,陳男仍與張女私下往來,藕斷絲連,氣得張女丈夫提出民刑事訴訟。

刑事部分,張女與陳男分別被以「妨害家庭罪」判刑6月定讞。民事部分,丈夫認爲妻子流產,讓他與其未出生小孩天人永隔,承受喪子悲痛;再加上陳男明知張女流產,竟不顧及張女流產應休養身體及道德感情,僅逞一己之私而持續與張女通姦,導致自己遭逢重大打擊、罹患憂鬱症,因此向陳男求償100萬元並登報道歉。

一審時,法院判陳男賠償20萬元並登報道歉。但陳男不服上訴,辯稱家有妻子、在學2子與年近80的失智老母需要奉養,無力賠償。高院法官認爲,陳男與張女平時互稱「老公」、「老婆」,不僅互傳10多張親密鹹溼照,還通姦至少10次以上,不僅侵害丈夫的配偶權,一審只判賠20萬道歉實在太輕,因此改判決小王必須賠償70萬元,另須於四大報社會版上刊登道歉啓事一日;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