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實習保障不足!逾34萬實習生成廉價勞工 教團籲立專法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召開「大學亂象、產學合作與高教治理總檢討」公聽會,教育部次長葉丙成出席說明政策方向。(林志成攝)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召開「大學亂象、產學合作與高教治理總檢討」公聽會,教團指出,110至111學年兩年有35萬人次實習生,但他們卻缺乏勞動保障,應立專法來確保他們的實習權益及安全。

2023年5月,黎明技術學院一名越南籍女學生在新北市產業園區的實習工廠發生工安事故,遭受重壓不幸身亡,揭露學生校外實習存在的勞動剝削與安全隱憂。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說,大專學生在校外實習期間的身分定位模糊不清,既不完全是學生,也未被明確納入勞基法保障,導致校外實習生在勞動權益上處於法律的灰色地帶,增加了相關事故的風險。

教育部統計,至2022年10月15日爲基準,全臺153所學校的學生校外實習數量龐大。110至111學年度的數據顯示,寒假實習人次達1萬1460,暑期實習達6萬4784,全學期或單一學期實習人次5萬9462,學期期間實習人次16萬6743,全學年實習人數4萬6337,總計34萬8786人次。

尤爲值得注意的是,全學年實習的學生平均實習時數高達1320小時,約相當於165天。如此龐大且高強度的實習,若缺乏法律保障,無疑是將實習生暴露於高度的勞動剝削與安全風險中。

國教盟呼籲,教育部應確實履行保障實習生權益的責任,加速推動《學生校外實習專法》立法,以提供學生全面的權益保護。

靜宜大學監察陳振貴說,107學年起由教育部與勞動部提出「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但因爲有仲介涉入,宣傳不實,且學制及上課、實習時段與一般不同,有的工作5天上課2天,把打工當實習,導致學生被剝削。他建議招生單位要親自到新南向國家招生,面試挑學生,才能永續經營。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侯俊良說,目前法令對於大專實習生的勞動權益與對業主培育責任都沒有規範,導致許多學校的大專校外實習生,僅僅是到產業界擔任廉價勞力,甚至衍伸出了外籍生淪爲臺灣產業黑工的國際醜聞案件。他呼籲,大專產學合作校外實習應該設立專法,才能完善產企業與學校的相關合作品質。

教育部次長葉丙成表示,學校辦理產學合作,應就教學及研究特色,配合校務發展進行整體規畫,且有專責單位針對研發成果歸屬及運用、風險管控等建立相關機制並據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