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純真喊「爸跟保母在房間鎖門」 她揭開超綠謊言獲賠40萬

一名女子與丈夫離婚後,才發覺丈夫外遇多時。(示意圖/Shutterstock)

桃園一名女子與前夫離婚後,偶然聽小孩提及保母帶他們去新家玩,她好奇一查後,才發現保母早在她與前夫離婚前就與前夫有一腿,還曾懷孕又墮胎,讓她難以接受,憤而控告前夫與保母侵害配偶權。桃園地院審結,判2人要連帶賠償4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中,女子主張,與張姓男子曾爲夫妻關係,2020年4月間兩人婚姻仍存續,她查看張男的手機定位,發覺本該在新北市的張男定位卻在基隆市,6月間在張男的車上發現陌生的男用包包及一把鑰匙,該鑰匙則爲基隆市鎖行所造,她懷疑張男外遇,但張男堅決否認且反覆出言辱罵,她身心俱疲之下隔日便與張男辦理離婚。

女子說,離婚後,張男稱已經找好謝姓女保母,同年7月子女返家後,偶然說起被保母帶着自己的2個小孩到新家玩,且「爸爸跟保母在房間裡鎖門」等語,她才恍然大悟,立刻搜尋保母的臉書,發現保母竟住在基隆,於她離婚前,曾發表「面對事實,就是說服你的心去接受,那一些你早已知道的事」等貼文。

女子說,2021年8月,謝姓女保母更是不躲藏,直接在臉書公開貼出與張男的親密合照,稱呼張男爲老公,內文則寫下,「特別的紀念日」、「屬於我們的紀念日」、「762day」等語,明顯表示2人交往滿2年,時間與她的婚姻重疊,甚至謝女曾爲張男墮胎等,讓她完全無法接受,憤而控告2人侵害配偶權。

對此,張男辯稱,他的職業爲業務性質,需與大量不同的客戶來往,偶爾晚歸或有異性客戶就會遭到前妻懷疑,2人離婚是因前妻未盡人妻責任,前妻稱他外遇僅是自說自話,謝女的貼文內容是在2人離婚後發佈,無法作爲侵害配偶權的證據。

桃園地院審結,法官勘驗謝女的臉書發文,以及張男母親曾訊給前媳婦說,「對不起我沒有實話跟你說,現在你已經知道了也好,因爲我真的很害怕對你造成二度傷害」等證據,認定謝女的確在張男離婚前就與對方交往,2人的行爲足以破壞張男前妻的配偶權,酌情後判2人應連帶賠償4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