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訴稱所購蛋糕裡有頭髮 北京懷柔法院:商家退款並賠償1000元

4月2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北京懷柔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審理了一起消費糾紛。因認爲購買的蛋糕裡面有頭髮,消費者將商家訴至法院。北京懷柔法院一審判決,蛋糕店退還購貨款並賠償1000元。

錢某在某蛋糕店花費25元購買了一份布丁蛋糕。然而,錢某回家正享用蛋糕時,卻發現蛋糕中混有一根黑色的頭髮,這一發現讓他感到極度不適。次日,錢某前往該門店維權,尋求解釋和賠償。但是,雙方在溝通過程中產生了分歧,未能達成一致的解決方案,遂起訴至懷柔法院。

庭審中,蛋糕店店主表示,店內的員工是兩位黃色頭髮的女士,因此蛋糕中出現的黑髮不可能是員工造成的。此外,店主還提到,錢某在首次光顧店鋪時就透露自己曾經因爲食品質量問題進行過訴訟,這讓店主懷疑錢某可能是職業打假人。店主認爲,錢某此次提出的質量問題有可能是自己故意製造的,以此來索取高額賠償。基於這些考慮,店主對錢某提出的高額賠償要求表示不認可,僅同意退還購買蛋糕的25元。

懷柔法院經審理認爲,食品生產經營者應對其生產經營食品的安全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涉案商品爲蛋糕,結合原告提供的照片,從外觀上能看到蛋糕內部有黑頭髮一根,一部分嵌入蛋糕內部,一部分露在外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消費者錢某要求退還原告購物款並賠償原告1000元的訴訟請求,於法有據,應當予以支持。最終,法院依法判決某蛋糕店退還錢某的購物款25元並向錢某賠償1000元。

法官說法:食品質量問題關乎人民羣衆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社會關注的熱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的規定,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爲一千元。

消費者遇到食品安全問題時,要注意保存相關證據,例如消費憑證、出現問題的食品等,依法行使自己的權利,通過正當途徑反映問題,維護自身利益。

通訊員 趙錦錦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董振杰

編輯/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