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母出庭 王景玉:我錯了,殺人也沒四川女找我

王景玉今天在庭上坦承做錯了。(圖/資料照)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內湖4歲女童燈泡命案滿一年,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2時開庭審理,王景玉表示,現在已經沒有殺人想法了,「我錯了,這想法不對,因爲我殺了她也沒有四川女子來找我」,且人活得好好的,不能因爲自己想傳宗接代而殺人。小燈泡母親王婉諭現身法庭當庭哽咽地說,希望以後類似的事件別再發生。現正庭訊中。

面對審判長蔡守訓當庭詢問,「爲什麼當初會有殺人就有四川女傳宗接代的念頭?現在還有這種念頭嗎?」王景玉鎮靜地說,現在沒有殺人想法了,「我受到法律制裁,我錯了,這想法不對,因爲我殺了她也沒有四川女子來找我」,因爲有法律存在纔不能殺人,且人活得好好的,不能因爲自己想傳宗接代而殺人。

王婉諭今天出庭不時拿起衛生紙拭淚,稍早更表示,希望法院之判決能審酌犯罪心理的構成、犯罪行爲成因生命史人格史中其他社會角色影響,引起更多改善社會關係的行動,以後類似的事件別再發生。目前仍庭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