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議修法 補強臺灣社會安全破洞
理財週刊發行人洪寶山(左)、王婉諭(右)。(圖/理財週刊提供)
實在令人痛心!馬來西亞籍長榮大學女學生遭國內梁姓男子性侵殺害,她的母親傷心欲絕來到臺灣哭喊「我不要這樣!」兩個家庭破碎,更是重創臺灣的國際形象。女孩的父親希望法官處以加害者極刑,但是從這幾年類似的刑案觀察,臺灣的司法判決未必都符合人民的期待,這一次是否「重重拿起,輕輕落槌?」真的考驗法官的智慧。
臺灣精神衛生照護尚有努力空間
當然司法判決有其獨立性,社會安全也不可能只靠「靜待司法判決」草草了事,桃園男吸毒弒母事件、殺警事件、四年前的小燈泡殺害事件、再更早的鄭捷隨機殺人事件,除了鄭捷是以反社會人格且無教化之可能被處以死刑外,前三者都是以罹患精神疾病加害被害人,最後獲判無罪或無期徒刑,社會憤慨司法判決之餘,我們要更深一層思考,臺灣社會安全到底哪裡出問題?
兩個星期前,本刊專訪小燈泡媽媽,即現任立委王婉諭談從政努力的方向,她過去接受媒體採訪時強調,「如果能爲社會多做一些什麼事情,小燈泡的事情會不會就不會發生?」、「犯罪都有其成因,我們想知道他(指加害人王景玉)爲何會變成這樣?事情爲什麼會發生?」而今長榮大學女大生遭性侵殺害,再度照見臺灣精神衛生努力的不足,導致憾事不斷重演。
誰都不想要這些悲劇發生在自己家人或小孩身上,王婉諭因着小燈泡事件挺身從政,重心放在兒少保護、公共托育、精神衛生及犯罪被害人保護等議題上,透過倡議和修法,力挽狂瀾當前臺灣社會安全破洞的地方,希望能在憾事發生前「接住」這些有可能的加害者,經由復健治療,使其回到社會正常的軌道。
王婉諭提到,先前鐵路殺警案,犯罪人有被害妄想症,曾經幾度到社會局、警察局求助,但是因爲相關單位不瞭解此行爲人的狀況,因此沒有後續協助,如果社區有社服中心,個案管理員或社觀員可以跟個案建立穩定、依賴的關係,並適時給予協助,或許這件事就不會發生。
監護處分不是在監獄,就是在醫院,「現在大家普遍不相信教化,擔心假釋出獄後會不會再犯」,王婉諭強調,不是司法判決後,將犯罪人關起來就沒事,應該要落實跨部會整合,包括警政、衛政、社政、醫療等單位,創建一個共同的平臺,定期討論個案目前的精神或心理狀態,是否穩定正向,可以回到社會過正常生活。
社會不滿司法判決,把責任歸咎到精神鑑定醫師,王婉諭認爲,後端的銜接纔是關鍵。目前警政、社政、醫療沒有連結,「被告送到醫院時,院方不知被告在司法判決時的心理狀態、服過什麼藥、做何種評估;回到社會端,社服、衛政系統不知個案在醫院的狀況」,聯繫斷層造成個案遊離在社會邊緣,因此,整個系統必須一起轉型,不能只是單方面改善。
舉例來說,桃園弒母案件,高院認爲樑男弒母時無意識而判無罪,責付給桃園衛生局,王婉諭認爲,不是丟給衛生局就結束,一旦拘役期滿,個案回到社會是否強制復健、定期報到、強制服藥,醫生、衛生局等相關單位必須討論清楚,警政也須連結社區、醫院加強戒護。
早期介入、早期支持
過去臺灣對於精神衛生不重視,投入經費僅有WHO標準的三分之一,社福團體指出,臺灣精障年齡有下降趨勢,以往發病者多在五、六十歲接近退休的年齡,現在二、三十歲精神不穩定的人數增多,他們的人生還有四、五十年要過,早期介入、早期支持就變得非常重要。
根據精神科醫師說法,大部分個案治療六到十二個月,病情會趨於穩定,即可回到職場做些簡單的工作,傳統方式是把精障者關在家裡,精障者和陪伴者常起衝突,王婉諭表示,如何幫助精神疾病患者與這個社會保持連結,不讓他們從社會安全網墜落,是她從政非常重要任務。
她在立委任內提出社安網2.0版,希望建立社區型心理衛生中心,包含社工、心理師、職能治療師等,提供心理、物理及復健治療,讓精神障礙者有機會在社區中自主正常生活,甚至學一些技能重回就業市場,而家屬照顧壓力減少,亦能看見希望,互動反而更正向。
走過小燈泡事件,王婉諭深知被害人獨自面對司法審理的艱辛及不平等待遇,她指出,過去法律扶助只幫助被告,被害人在經濟考量下,不見得會自己請律師,因此極力推動《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以下簡稱犯保法)修法,上個會期已爭取到被害人的法律扶助。
給予心理陪伴 協助生活復歸
提到《犯保法》,就必須提到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每一個縣市皆有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隸屬於檢察官體系,檢察官可依傷害、死亡、性侵等重大情節,將被害人轉介到被害人保護協會獲得法律諮詢及服務。
但是根據過去的資料,並不是每個被害人都有被轉介到該縣市的協會取得幫助,未來修法要補足落實轉介的責任,而每個縣市的協會都有義務及權利瞭解每個案件審理的狀況,適時提供犯罪被害人所需的法律服務及資源。
一般來說,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都是二到三個志工組成,志工的素質不一,不同地區的被害人所得到的服務就有落差,王婉諭認爲,被害人需要的協助,除了司法專業之外,最重要的是心理陪伴和生活復歸,相關的資源服務必須清楚透明,不能因爲運氣或地區而有差異,未來修法方向,第一,要明定協會專責人數,包含社工、犯罪被害人代表等,第二,要責成單一服務窗口,讓資源統一化,給予被害人充足的法律及心理諮詢。
兒少保護及公共托育方面,幼兒園虐童事件時有所聞,今年八月會期,已修法通過教育部必須公佈幼兒園裁罰資料,未來只要違法的公私立幼兒機構都會被公開,方便家長選擇適合小孩的學習環境,預計本次會期排審對應的處置方法,例如,針對違法的業者必須會同衛生局、教育局召開說明會,說明案件的起因及調查結果。
公共托育則比較像是倡議,臺灣缺乏托育政策,雖然是雙薪家庭,小孩出問題,一般都是媽媽請假處理,她一方面提倡性平教育、女男平等,一方面也鼓勵爸爸多參與親子家務,讓媽媽有喘息的空間。
她提到,歐洲有所謂的彈性工時,「媽媽早七點、晚上四點,而爸爸早上九點、晚上六點」,一個接小孩、一個送小孩,對於兒童安全有莫大的幫助,在臺灣有不少的企業主開辦托育中心,父母可以安心工作,事情忙完之後下班去接小孩,反而能提升工作效率,成爲大家嚮往的公司,對於員工、業主來說,都是雙贏的政策。
防制性侵的部分,王婉諭坦言,澳洲就有完整的調查,比較清楚性侵發生的樣態及年齡,知道如何預防。臺灣沒有完整的普查,到底有多少性侵來自學校、有多少來自家庭,比較難着手,目前只能透過零星的個案處理,尤其是熟人(家內)性侵更是難以開口,基本上,十八歲以下的性侵案件一半以上是熟人所爲,她還是會持續倡議,希望政府多做一些事,鼓勵受害者把隱藏的苦難說出來。法案部分,目前立院推動「跟騷法」修法,盼能遏止性侵騷擾事件再度發生。
(本文摘自《理財週刊 1054期》)
《理財週刊 105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