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衆志成員周庭 被取消立法會參選資格
「香港衆志」副秘書長周庭原報名參加港島區立法會補選,但27日突被選舉主任取消參選議員資格。周庭下午在記者會上指出,取消資格的通知書上寫着,香港衆志以「民主自決」爲最高綱領,牴觸了《基本法》;她認爲,選舉主任沒有詢問她的政見和立場,只以她身處的團體來做判斷。
港島區選舉主任鄧如欣表示,自己在「香港衆志」的網站上發現,該團體以「民主自決」爲最高綱領,並引述衆志2016刊載在《明報》的一篇社論,「『50年不變』後的前途問題應以香港人的意願爲最終依歸。所以香港衆志主張透過具憲制效力的前途公投,由香港人共同認受香港主權和憲制。即使香港衆志並不提倡港獨,但爲着體現『主權在民』的理念,我們同意公投應該包括獨立和地方自治等選項,而不管未來的主權狀態和憲政框架如何改變,大前提必然是要給予港人實踐民主自治。」
鄧如欣進一步指出,衆志的行爲主張,及文章中的敘述的「民主自決」,已經牴觸《基本法》中實施「一國兩制」的原則。鄧如欣還說,周庭是衆志的創黨成員之一,期間又一直沒有和衆志解除聯繫,並長久擔任着關鍵性角色,代表一直認同「最高綱領」中的「民主自決」主張,「從表面來看,周庭並不擁護《基本法》或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
周庭下午一點半和「香港衆志」的成員一同召開記者會,說明自己被取消資格的經過,她表示,自己早上10點半收到選舉主任的電子郵件,指她因政治聯繫(香港衆志)被確定選舉提名無效,「從報名開始,選舉主任就沒問過我的政治立場,政見也未發表。」
香港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表示,特區政府認同並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以『民主自決』或『公投』方式提出包括選擇『獨立』來處理香港體制等,均不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也與國家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
張建宗強調,擁護《基本法》是立法會議員的基本法律責任,鼓吹或推動『民主自決』或以何種形式提議『獨立』的人不可能擁護《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會議員的職責,「選舉主任的決定旨在令此次立法會選舉能在符合《基本法》和其他適用法律下公開、誠實、公平地進行,與部分社會人士指稱的政治審查、限制言論自由或剝奪參選權無關。」
▼香港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