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這次唐山事件,不僅能嚴懲犯罪者,還能推動見義勇爲相關法律政策的改善

美亞在港村

昨天看到這條評論有點難過。

想到南京胖哥,去年見義勇爲,被砍了三刀,進了ICU,做了第一次手術之後,只能24小時帶着造口袋排泄。女友要貼身照顧她,兩人都無法工作,只靠4萬的獎金和一千多的低保生活。除了4萬塊錢獎金,胖哥接受了三筆捐助,鼓樓醫護人員的一千、病友留了一千,還有一筆一萬塊,胖哥說考慮再三手下了,因爲當時確實拮据。當然,他不需要承擔醫藥費,但是你想想,兩個人一年五萬多怎麼生活?胖哥還是個死裡逃生的病人。要改善生活,他就要和肇事者打官司,對方沒有錢,很難執行。你說他可以做網紅?見義勇爲之後,他需要解釋他2017和2019的兩筆借貸,還有打架的一次案底,他想做吃播,但是又有人質疑他的目的性。見義勇爲,必須要是完美的人嗎?捫心自問,看了這麼多案例,遇到唐山的事,我可能會本能站出來,但稍微一理性,想到我活着還要冤屈地賠對方錢,我傷了死了除了一紙證書,我家人的未來怎麼辦?我還要面對被人肉的風險。想到此處,可能只會轉身打個報警電話。事不關己有人性的怯懦,也有結構性的缺失。懲罰犯罪的力度夠不夠?法律對見義勇爲的界定清晰與否?對見義勇爲的補償與保護夠不夠?社會輿論給的寬容夠不夠?希望這次唐山事件,不僅能嚴懲犯罪者,還能推動見義勇爲相關法律政策的改善。可能這樣的犯罪,就能直接被摁倒在勇敢正義裡,而不是血泊中。

@孤獨川陵

唐山的事情這兩天鬧得很大,有人說爲什麼沒人見義勇爲。這是我在天津高鐵站拍到的,這個人見義勇爲,救了兩個女孩,自己被打殘了,沒賠償,罪犯也沒被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