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商藉頻道代理垂直壟斷 學者:執政黨要負全責
▲NCC9日將針對凱擘頻道代理商遭重罰約談大富負責人。(圖/資料照)
國家通傳播委員會(NCC)明天(9日)將針對凱擘頻道代理商遭公平會重罰一事約談大富媒體的實際負責人。政大新聞系副教授劉昌德今天(8日)表示,系統業者藉由頻道代理進行垂直壟斷的情形由來已久,根本解決之道,就是要透過立法明確要求系統業者不得經營頻道和頻道代理,這就是「反媒體壟斷法」的基本精神。而此法至今遲遲沒有完成立法,執政黨應該要負起最大的責任。
凱擘等三家頻道代理商,由於對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給予不同交易條件,上個月遭公平交易委員會以「屬無正當理由的差別待遇行爲」爲由,合計被重罰新臺幣1億2600萬元。由於此案涉及違反「大富並凱擘案」附負擔條款, NCC明天(9日)將請大富媒體實際負責人到會陳述意見。
對於公平會和NCC開始處理有線電視系統長期存在的「潛規則」,政大新聞系副教授劉昌德8日表示,系統業者藉由頻道代理進行垂直壟斷的情形由來已久,但是過去都不了了之,因此公平會和NCC的「行動」,社會大衆應該要給予支持和掌聲。
劉昌德認爲,要徹底解決系統業者「獨大」的現況,根本解決之道,就是要透過立法明確要求系統業者不得經營頻道和頻道代理,這就是「反媒體壟斷法」的基本精神。
劉昌德說,當時「旺中並中嘉案」時,民進黨結合在野力量發動「反媒體壟斷」大遊行,同時也提出了「反媒體壟斷法」草案,現今民進黨已經「完全執政」,加上當時的在野力量也成爲「時代力量」,「反媒體壟斷法」至今卻遲遲沒有完成立法,執政黨應該要負起最大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