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80億元大額再融資終止,上市公司及高管曾多次遭監管警示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董鵬 成都報道

早在2021年9月,西藏珠峰就公告擬定增募集80億元資金,其中半數計劃投向阿根廷5萬噸鹽湖提鋰項目。

不過,公司3月13日公告稱,鑑於當前資本市場環境和相關監管政策的變化,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等因素,經與相關中介機構認真研究,公司決定終止本次定增事項。

“這是綜合考慮了資本市場環境和公司實際情況等諸多因素作出的審慎決策,不會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西藏珠峰稱。

不過,公司近年來多次遭到監管警示,控股股東也存在變更風險,上述阿根廷鹽湖項目落地依舊充滿了諸多不確定因素。

曾暴露多起內控、信批問題

在宣佈終止上述大額再融資項目前,西藏珠峰已經暴露多起內控和信批問題。

幾乎是每隔半年,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相關人員便會遭到一次監管警示。根據歷史公告,上述定增最早於2021年9月對外發布,後經董事會授權期限延期,延後至今年1月底。

期間,2022年2月西藏珠峰與藍曉科技簽訂鹽湖項目的供貨合同,同年3月合同生效。

該合同約定,5月31日前,完成1萬噸碳酸鋰規模滷水提鋰吸附設備的發貨;7月31日前,完成1.5萬噸碳酸鋰規模滷水提鋰吸附設備,以及1萬噸碳酸鋰規模滷水提鋰吸附劑的發貨。

然而,上市公司並未及時披露履約進展。

直至2022年8月20日,公司纔在半年報中披露第一批設備履約進展,9月28日在監管問詢函回覆公告中披露第二批設備履約進展。

2022年3月,西藏珠峰又與啓迪清源、宋都股份簽訂合作協議。合同簽訂之日起120天期限屆滿時(即2022年7月11日),西藏珠峰未披露履約進展。

同年7月13日,上市公司卻仍在上證e互動回覆投資者稱相關合同在正常推進中。到8月18日,公司披露稱單方面解除協議,相關合同自始未得到實質性履約。

爲此,西藏珠峰及其時任董事長、時任董秘,被上交所予以監管警示。

2023年6月,西藏珠峰因子公司塔中礦業將部分井下建築物折舊年限由15年調整爲3年,未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同時,未及時披露其阿根廷鹽湖項目暫停審覈環評申請、日常關聯交易事項中未進行審議和披露,公司時任總裁王喜兵等人遭到監管警示。

2023年12月,西藏珠峰及其相關負責人,再次因“關聯交易金額超過當年經審議及披露的額度,且超出部分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和披露義務”,導致2017年年報、2018年半年報、2018年年報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等科目財務數據不準確,被上交所予以監管警示。

在宣佈終止上述再融資項目前,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塔城國際又以股份被輪候凍結,卻未及時告知上市公司,遭到上交所通報批評。

以上公司暴露出的問題、多次被監管警示,可能也爲西藏珠峰再融資的落地帶來了一定阻礙。

控股股東存變更風險

上述再融資項目的終止,還有一個重要的背景,即去年11月滬深交易所對再融資具體措施的優化,明確從嚴審覈募集資金用途。

同時,對於上市公司無法充分論述融資規模合理性的,要求其調減金額或予以終止審覈,並建立大額再融資預溝通機制。融資金額不超過3億元且不超過淨資產的20%,可以適用簡易程序。

結合上述優化後的措施,以及與其他再融資項目橫向對比,西藏珠峰上述定增融資金額則高達80億元,這無疑屬於較爲可觀的規模,實施起來的難度也明顯更高。

即便如此,西藏珠峰依舊錶示,“本次定增事項原定的募投項目是推動公司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公司仍將繼續以自有、自籌資金和市場化合作等途徑融資實施。同時,公司正按照監管新規與中介機構論證利用適宜的融資工具,發揮資本市場的融資功能,支持重點項目投資建設。”

截至去年三季度末,上市公司貨幣資金不足0.3億元,包括應收賬款、存貨在內的流動資產總計7.92億元,上市公司所有者權益合計35億元出頭。

而就上述阿根廷5萬噸鹽湖提鋰項目的進展來看,西藏珠峰已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提交和補充更正了環評報告。目前,該項目產能規模已經從年產5萬噸下調至3萬噸,但審批能否通過仍存不確定性。

而拋開資金方面的問題外,未來該項目能否落地,還取決於西藏珠峰未來的歸屬。

經過前期的一系列股權司法拍賣後,其控股股東塔城國際的持股比例已經由2021年年初的38.25%降至13.71%。

若最近一次拍賣的股份全部完成過戶,塔城國際持股比例將進一步降至3.51%。加上其一致行動人中國環球新技術進出口有限公司的持股,合計持股比例也不過8.41%。

雖然依舊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但是控股股東和實控人變更的風險依舊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