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憲 張恆嘉 休假須報去處
臺北地方法院5日首次開庭審理國安局私煙案,被告吳宗憲出庭應訊。(趙雙傑攝)
臺北地方法院5日首次開庭審理國安局私煙案,被告張恆嘉(前)出庭應訊。(趙雙傑攝)
國安私煙案主要涉案人、前總統府侍衛室少校吳宗憲、張恆嘉交保後,未陳報調動新單位,臺北地方法院5日首度開庭,法官諭知將吳、張分別限制住居在臺北、士林憲兵隊,並告知本案敏感,要2人陳報休假時間和去處,也會不定時訪查行蹤,11月1日下午開準備庭。
本案8月26日移送北院審理,原在押的吳宗憲、張恆嘉,經法官開庭訊問,各交保100萬,並限制住居、出境和出海。因國安私煙案爆發後,總統府侍衛室人員大多數更換,承審法官楊世賢函查國安局等機關,發現2人都已調動,卻未陳報新服務單位,認爲原限制住居地已變動,特別開庭調查,還告誡,若再有變動住居處未陳報,「會用另外方式處理」。
吳宗憲說,9月1日調臺北憲兵隊,住在服務單位,後來休假回高雄,認爲法院找得到他,才未陳報。張恆嘉說,8月26日開庭後,侍衛室通知他回國安局,之後告知要調憲兵隊,直到3、4周後,才確定調士林憲兵隊,有請律師遞狀說明。
開庭中,法官也就監察院函調本案卷宗詢問,公訴檢察官說,本案起訴後,法官依職權函查資料,不知道函查哪些機關跟什麼內容,且本案另案也在偵查,有無涉及國家機密,請法院要注意,惟檢辯一致認爲,基於監察權和審判權獨立行使,目前不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