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統雄專欄》果然奉命釋法2.0 只能避免豬仔3.0!
憲法法庭由擔任審判長的大法官許宗力宣示判決,認爲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部分違憲、部分合憲。(資料照,趙雙傑攝)
本專欄《要《奉命釋法2.0》?還是要司法可預測性?》問了2個問題,都獲得了肯定的答案。大法官果然「奉命釋法」達成長官交付任務。而解釋內容連路人甲都在事前完全預測到:擁護黨中央,壓制國會改革,成爲罕見的百分之百司法可預測性判決。
該解釋以「維護人民知的權利」爲結論,內容卻是違背現代法律思想、當前先進國家實務,把人民當成無知來矇蔽。
這次爭議的核心,其實是我國體制應爲「五權」或「三權」?而廣義監察權應向立法權轉移,是民進黨發起的主張,後來成爲各政黨共同意見已數十年,但民進黨因朝野易位就一再反覆髮夾彎。監察院的發言,更見無恥。
立法權爭取獨立的方法,難免存在可進一步推敲的地方,本專欄也建議憲法法庭以「立法指示」提供修改方向,奈何法庭仍然選擇效忠老闆、全盤推翻我國憲政再進一步的機會!
毀滅國會改革是「黨政法媒裙」利益集團共同下的毒手,站在前面的許宗力是否元兇?必須請他自己說明。但他求官求貴的過程,是否造成他「吃人嘴軟,拿人手短」?則爲可公評之事。根據T大法官的揭露,「許宗力爲老闆效命而干擾憲法的正常運作,更有多案。他與夫人都是我的同學,我相信也敢負責轉述。」
或許我們不能只怪許宗力、陳菊、李俊俋、陳水扁…甚至我曾經敬佩的老師,都曾在沒有權勢的時候,主張要制衡過於氾濫的權勢,而在獲得權勢之後,立馬改變成不計一切要撈取更多權勢。
尤其是「B咖級」政客,只能等待主子賞飯賞權,所以民國初期就有豬仔議員1.0,現在出現豬仔大法官2.0。如何避免再出現豬仔3.0?已經被豬仔2.0架空的立法院,可能只剩堅守對司法院、監察院、各中立機關的提名保衛責任了!
《奉命釋法》是促轉會於2021年出版的專書,從書名即可知,乃指責1990年前大法官服從政治與政黨利益,不惜犧牲現代司法準則乃至憲法本意以迎合有權力者。唯就本次釋憲比較觀之,當前大法官之各種露骨表態更爲低下,爲《奉命釋法 2.0》留下更可恥的記錄!
此次釋憲,除了黨國各路大軍都自信滿滿外,從網紅名嘴到販夫走卒,都預測是「黨國全勝」。連代表在野黨辯護的人士,也自認是不可爲而爲之。
唯本專欄一貫「善意推定」,期待大法官們迴歸憲政高度,「國會改革」不僅有各國實施例證,是各政黨數十年共同的主張,也是最近一次「民意普查(總統選舉)」的明確授權。不要爲短期利益而服務特定政黨。
不幸,本次釋憲卻成爲臺灣「法院賭場」中罕見的一次司法可預測性判決,真不知是尷尬還是反諷。(請參見本專欄《不能再讓政治動物進入司法!再將法院當賭場!》)
本次法庭推翻全部「調查權、聽證權、藐視國會」,均以「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範圍,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1句帶過,完全無視客觀事實與歷史趨勢。
「調查權、聽證權」是國民黨、民進黨過去已經聯合爭取到的發展方向,這次只是要在實施方法上更落實。完整的「調查權、聽證權」,也就是廣義的監察權,轉移立法院是民進黨發起的主張,當前監察院長陳菊與其菊系全體——以陳其邁爲「廢除監察院主帥」,尤爲堅定不移。
三權或五權可見仁見智。唯就國際現況,三權實施較有效。而我國立法院有民意基礎,監察院卻是人際關係分肥,長期成爲民進黨指責的「無能、浪費」機關,若憲法法庭有起碼知識與良心,在必須抉擇時,只能向三權傾斜。
李俊俋尤其是國會改革急先鋒,自2012年起一直領銜或參加廢除監察院的活動。2020年他更籌組聯合府院黨的「廢除監察院專責平臺」,擔任負責人。李俊俋其實還滿務實的,知道修憲廢除不易,所以首倡「封存監察院人事」,即刪除院長、秘書長…等薪資,他還算出來,可以節省百億「浪費」。
2023年主子給李俊俋監察院秘書長,他如果真有廢除理念,終於有了能夠實踐的機會。
如果陳菊、李俊俋過去是基於理念的呼籲,就可以公開表達拒任、也呼籲同志拒任,就必然實現了他們「封存」「廢除」的主張。不僅成爲解決憲政難題的功臣,也復興了民進黨創黨期的風骨。
不幸,陳菊、李俊俋只是看不得別人白吃肥肉,一旦是給自己吃,就迫不及待欣然張口,選擇將陳其邁宣傳的「奸痿」兩字貼在臉上!
人人都知道陳菊是絕不動搖的民進黨員,卻爲了吃肥肉公開假冒脫離民進黨。這次監察院還對憲法法庭發表感謝文,以爲這種只會在諷刺卡通片看到的小人小丑,竟然在真實社會中活蹦亂跳。
「藐視國會」在多數先進國家都有,憲法法庭真的無知嗎?唯觸犯之處理不同。美國是刑事罪,包括罰金和自由刑。德國、日本則是罰金。而英國從前有處罰,現在已取消,改爲「有記錄的譴責」。
法庭說「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實爲公然說謊,非常不當。
「藐視國會」當前的法條接近美國模式,基於歷史經驗,改革變法不必太急,法庭可以「立法指示」取消自由刑,降低罰金、或先從譴責開始。甚至把罰則降等到《施行細則》,以後再在一個有限範圍內作討論調整。法庭將立法院的職權實施工具完全廢除,除了打擊立法權外,在高捧行政權的同時,也在自貶司法權。
許宗力在當官之前,長期掛着「進步派」的招牌,爲何變成一切服侍老闆的封建奴才派?甚至爲了老闆的個人喜好,與全民對幹,如不久前的「廢死案」,是否與他爭取院長的醜聞有關?
《中華民國憲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司法院大法官的任期爲8年,不得連任。然而,許宗力爲了爭取院長,竟宣稱「擔任院長不算連任」,一個應該維護憲法的人,爲了自己吃大肥肉,公然破壞憲法!雖然引發了法律界和社會的廣泛質疑,但在臺灣當前「選上就是皇帝」的氛圍下,被主子力保又違憲多做了8年院長,再不斷爲主子利益違憲,便成自然。
除了非常顯著的「國會改革」「廢死」案外,已卸任的T大法官揭露了許宗力爲了一人一黨之私,多次干擾憲政的事例,不斷操作各種互相矛盾的程序,以扭曲達成主子交付的任務。
最明顯的就是「黨產條例案」的反覆,與「前瞻特別預算審議程序」和「軍、公、教年改三法」的對比。
「黨產條例案」自2017年3月提出,當時蔡英文任命的大法官有7名,在15名大法官總額中未過半。許宗力就以各種程序阻礙,作成不受理決議,T大法官因不受理是違憲行爲,就依法提出《不同意見書》。
許宗力手下的X大法官發難:「你的不同意見書寫得這麼長,我們根本來不及閱讀嘛!」是否表達沒有時間去理解是非正義,服從長官指示就對了?
許宗力操作會議程序,最後達成禁止T大法官的《不同意見書》公開。至2020年蔡英文任命的大法官達到11人,超過半數後,在其他條件都沒有改變的情況下,突然又受理「黨產條例案」,作成搶奪人民財產不違憲的解釋。亦即正義公道不重要,能否掌握表決、依己意而行纔是受理關鍵。
立法委員林爲洲等38人,剛好達到立委現有總額三分之一可提案門檻,聲請解釋「前瞻特別預算審議程序」違憲案,此案不利蔡英文,許宗力突然違反慣例,創造出新程序,宣稱「聲請解釋之立法委員中有一人因未曾參與立法院投票,故不足現有立委總額三分之一」拒絕受理。
僅時隔一年,又有38位立委聲請解釋「軍、公、教年改三法」違憲案,其中一樣有人未在立法院投票。但此案對蔡英文影響深遠,所以許宗力又變更見解,不再要求聲請人曾在立法院投票,受理且宣告「軍、公、教年改三法」實質合憲。故身在憲法法庭的T大法官深嘆 「法院見解如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只要是蔡英文關切的,如「同婚案」,許宗力明知公投已通過應立專法處理,硬是作出和多數人民唱反調的解釋。另外,相對小案「臺義爭女親權案」,也是因爲蔡英文關切,生母在2022年3月聲請釋憲,3 天裁定暫時處分,不到3個月完成釋憲。
這些客觀數據呈現的「龜行速」與「閃電速」記錄了許宗力因人而異的事實。
我有2位尊敬的老師,1位部長、1位國師,都有邀請我到他們家聊天用餐的親近關係。
部長老師閒聊道:他卸任那天,突然發現沒有司機了,而感到一陣空虛。我覺得他很誠實的面對人性,其實官場除了物質享受外,一大羣人阿諛奉承纔是更大的誘惑。
另一位老師,在兩蔣時代,敢鼓吹削弱總統權的內閣制,我向他學了很多,就是我現在對司法的各種建議,對他十分感激。我在《聯合報》開創民意調查時,因爲是戒嚴時代,「民意」兩字是禁忌,報社爲了保護我,出重金讓我請10位學官大師當顧問門神。我繳上名單後,直接主管本來對這位老師有點疑惑,經我解釋後,欣然同意,也成爲顧問中能夠提供多元意見者。
陳水扁當選總統後,他成爲國師,參與許多機要。不知是否這個經歷,使他隨後發表「臺灣憲法草案」,改變了對我一生的教誨與他一生的信仰,扭轉主張總統制。
我感謝部長老師,他願意坦誠自己的弱點,就可能不再更陷入。可惜可悲的是那些「B咖」,嘗過權力富貴的滋味後,自已沒有能力自創一格,就只能向主子追求嗟來食,徹底展現「屁股思維」,無恥行徑也就是自然結果了。
徒法不足以自行,在被豬仔2.0 攔劫了憲法的前進後,必須避免再有豬仔3.0的阻擋。我們要面對「人性」,求官心切的人,一定會留下弱點。立法院已經失去改革工具,只剩堅守司法院、監察院、各中立機關的提名保衛責任了!
馬英九提名至少是無黨籍,或真正離開民進黨,可望中立者。我們這個世代的政治人物,凡是有企圖心者,幾乎全部都曾經是國民黨員。當前內閣中的2大萬能部長,都在早早加入國民黨,其中1名更是黨棍級人士。這種向各方鑽營的經歷,宜特別注意。
立法是否能夠獨立,現在的前提是司法是否能夠獨立。立法院如何行使「人事同意權」成爲最重要的守護!我們要的是一個以後不論誰執政,不論哪個黨爲多數,都一體適用的國會改革。
(作者爲臺灣民調創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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