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房2年幫博弈網站洗錢142億 集團18人今起訴
李姓男子設無人洗錢機房,涉嫌幫博弈網站洗錢,18名集團成員今年先後落網,高雄地檢署查出,這集團在2年間,至少洗錢越南盾近11兆元,摺合新臺幣約142億元,今天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提起公訴。
高雄地檢署自今年3月起,指揮高雄、桃園市警局及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在高雄市三民區,查獲李姓男子(41歲)經營的2處無人洗錢機房,發現集團成員林姓男子租屋後,由系統商在屋內架設電腦、手機等設備,利用遠端軟體操作電腦、手機,自動入單、出單,出入單失敗時才手動操作回調或更換執行匯款的越南銀行人頭帳戶。
雄檢指出,無人機房也幫博弈網站洗錢,當博弈網站要求取回不法利得,機房便以人頭帳戶,匯款到博弈網站指定的越南銀行帳戶,或協助將款項轉換成泰達幣,再轉入博弈網站所指定的虛擬貨幣「錢包」,再由李姓男子及系統商呂姓(30歲)、劉姓(30歲)2男子,與博弈網站依約定比例收「水錢」當報酬。
據檢方調查,李姓男子的機房在2年間,至少經手越南盾10兆9977億多元,約新臺幣142億餘元;李男至少獲利8000多萬元,系統商呂男、劉男獲利合計2190萬元。
李被警方拘捕後,檢方聲請扣押他名下在高雄市鼓山區、臺南市新營區的2棟樓房及帳戶金額62萬元,聲押後,法官裁定8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其餘集團同夥分別經檢察官諭知以5萬元至10萬元交保或請回。
雄檢表示,李男發起犯罪織組,召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涉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並涉及洗錢防制法及刑法提供賭博場所、聚衆賭博及網路賭博等罪嫌,另17同夥也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一併提起公訴。
李姓男子等18人組洗錢集團,2年洗錢近11兆越南盾,約摺合新臺幣142億元。記者石秀華/翻攝